首都军(警)民共建工作指导小组成立于1988年4月。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调查研究军(警)民共建情况;指导基层军(警)民共建活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军(警)民共建活动;做好制定计划,交流信息,总结经验,搞好协调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工作。 首都军(警)民共建工作指导小组领导成员由军地双方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