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东城报
时间:2017-06-05新东城报 通讯员 屈雅静/摄
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交通委联合区检察院、区教委举办“共享单车文明使用,遵规守法你我同行”主题宣传活动。据了解,东城区将督促共享单车企业逐步在共享单车上粘贴“12周岁以下请勿使用”安全标识,引导未成年人文明骑行。现场,4家共享单车企业、400余名中小学师生及家长参与了活动。
活动中,区教委发布了共享单车文明使用倡议书。倡议共包含三个方面:一是重申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使用共享单车;二是倡议12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爱护共享单车,文明骑行;三是呼吁社会、学校、家长形成合力,共同指导、督促未成年人正确使用共享单车。“我们始终倡导‘法律禁止的事情不可做,合法合规的事情文明做’的理念,希望形成社会各方面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区检察院冯丽荣检察官介绍了活动开展的目的。区教委还将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宣传合法、文明骑行的理念。区检察院的普法志愿者们也将走进各中小学校,开展合法、文明使用共享单车的系列宣传活动。
据了解,东城区将约束辖区内的共享单车企业,通过在近百万辆共享单车上粘贴提示性标识、推送手机提示页面等方式,尽到提示和指导未成年人文明骑行的义务。此外,目前东城区已经完成了非机动车停放区点位的摸排,初步统计近600处,第一批簋街以及王府井地区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已经施划完毕。下一步,非机动车停放区的施划工作将在全区推开,并根据实际的使用需求进行增减,规范包括共享单车在内的非机动车停放。
(责任编辑:常丽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