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首都文明办
时间:2015-05-11各区县委宣传部、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首都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运用榜样力量推动形成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良好风尚,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今年在全国组织开展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其中,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模范每类表彰10名左右,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模范每类表彰15名左右,五类共表彰60名左右。其余正式候选人授予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总政治部的推荐名额为每类不超过2人,总数不超过10人。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的通知》(文明办[2015]5号)精神,市委宣传部、首都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在全市组织参加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市委宣传部、首都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联合成立北京市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全市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担任,副主任由各主办单位主管领导担任,委员由各主办单位主管处室负责人担任。全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首都文明办。活动组委会下设评选委员会,由主办单位代表、专家学者、新闻工作者、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组成。
各区县、各系统由文明办牵头,成立本区县、本系统评选表彰活动的相应机构。
二、发动群众推荐
市属媒体,各主办单位、各区县、各系统所属媒体要及时发布消息,公布评选标准和推荐办法。各区县、各系统要积极动员部署,发动本区县、本系统干部群众广泛参与,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市民群众和社会组织按照属地推荐原则,向所在区县推荐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全市活动组委会统一公布各区县接受群众推荐的联系电话、专用邮箱、通信地址和邮编等。
三、择优推荐候选人
1.各区县、各系统严格依照《评选表彰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实施办法》评选标准和工作程序,择优推荐。
2.凡符合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在北京市工作、学习、生活且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被推荐为北京市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已获得全国道德模范称号的,不再参评。往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北京榜样”,以及各行各业新涌现出的先进人物等可优先推荐。其中,再次推荐往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参加评选的,应为受表彰以来保持荣誉并有新的突出事迹者;见义勇为类别的,其见义勇为行为应是2013年以来发生、并经民政部门认定者。
3.各区县、各系统推荐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应坚持优中选优,推荐人数合计不超过5名。
4.各区县、各系统对拟推荐的候选人要广泛征求所在单位、社区(村)意见,并征求其所在地有关部门意见(如计划生育、公安机关等部门,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等部门意见)。
5.各区县、各系统向全市活动组委会推荐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并报送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
推荐材料包括:《全国道德模范推荐表》(按事迹类别分别填写)、《北京市全国道德模范推荐候选人征求意见表》、《北京市全国道德模范推荐候选人情况统计表》,每位候选人的1000字左右事迹简介、一寸免冠彩照和3000字左右详细文字材料。其中,推荐表、情况统计表、照片和文字材料,报送电子版;征求意见表、情况统计表加盖公章后,报送纸制版。
四、集中公示和评选
全市集中公示期间,活动组委会将拟推荐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的照片、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在市属主要媒体和网站,以及各主办单位所属媒体进行公示;各区县、各系统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评议、交流体会,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全国集中公示评选期间,全市活动组委会组织协调北京市“公众代表”参与投票;市属媒体、北京地区主要商业网站,各主办单位、各区县、各系统所属媒体,要结合自身特点,对北京市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逐一进行深入宣传报道;各区县、各系统要组织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组织广大群众支持、参与评选活动,形成崇尚道德的浓厚氛围。
五、表彰和学习宣传
根据全国活动组委会工作部署,全市活动组委会组织北京市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参加表彰活动。
各区县、各系统要深入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市属媒体、北京地区主要商业网站,各主办单位、各区县、各系统所属媒体,对北京市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要进行深入宣传报道。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抓好落实。道德模范是道德领域授予公民的最高荣誉称号,各区县、各系统要把评选表彰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摆到重要位置,在群众推荐、征求意见、审查把关、报送材料、评议投票、学习宣传等工作环节精心组织、认真负责、抓好落实。
2.择优推荐候选人。各区县、各系统要严格评选标准和工作程序,真正把事迹突出、示范作用强、群众口碑好、社会影响大的道德模范推选出来;要对推荐材料认真把关,做到真实、准确、规范。
3.重在学习宣传。在评选表彰活动的全过程,市属媒体,各主办单位、各区县、各系统所属媒体,要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学习、关爱、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氛围;要把选树全国道德模范与宣传树立“北京榜样”结合起来,推动好人好事大量涌现,善行义举层出不穷;要坚持道德模范“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发动道德模范深入基层巡讲、巡演,让道德模范讲道德,让身边好人讲好人,让文明市民讲文明,通过“口口相传”,把道德模范事迹传播到千家万户,在全社会形成向上向善的强大力量。
全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地址: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E座首都文明办宣教处(邮编:100005)
联系电话:63087520、63087514(传真)
邮箱:qgddmf_2015@163.com
附件:
1.关于评选表彰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的通知(文明办[2015]5号)
2.全国道德模范推荐表
3.北京市全国道德模范推荐候选人征求意见表
4.北京市全国道德模范推荐候选人情况统计表
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总工会
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
北京市妇女联合会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