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首都精神文明办
时间:2010-08-16【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北京市未委会等单位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未成年人集体活动组织工作的指导意见》
近期,市未委会办公室、团市委、首都文明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市少工委等单位联合召开加强和规范未成年人集体活动组织工作研讨会,邀请未成年人集体活动组织单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未成年人、家长和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等各方面代表,就加强和规范未成年人集体活动组织工作进行研讨,并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未成年人集体活动组织工作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了加强和规范未成年人集体活动组织工作的目标和基本原则。目标是为未成年人集体活动组织单位提供指导和帮助,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基本原则包括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相一致的原则,一切从未成年人实际需要出发原则,未成年人安全第一原则,规范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
《指导意见》强调要注重教育引导,科学规划未成年人集体活动。一是努力提升未成年人集体活动的思想内涵,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专门活动场所的教育作用,适时安排升国旗、奏唱国歌等环节,引导未成年人弘扬民族精神,提高道德素养;二是着力培养未成年人实践意识和行为规范,开展养成教育,引导他们树立心中有祖国、有集体、有他人的意识,学会处理基本的人际关系,具备文明生活的基本素养;三是积极开展内容丰富的未成年人集体活动,努力培育他们的劳动意识、创造意识、环境意识和效率意识,引导他们参与志愿服务,注重锻炼他们的动手能力、自主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四是合理设计未成年人集体活动形式和流程,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细化工作方案,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指导意见》同时强调要把握关键环节,确保未成年人集体活动安全开展。一是明确未成年人集体活动各方的责权关系,活动组织单位要与参与活动的未成年人监护人签署协议并严格执行;二是加强工作人员配备,按照小学低年级15:2、小学高年级10:1、中学20:1的比例配备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统一安全培训;三是规范完善安全制度,为未成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等保险,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制定周密安全预案,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安全预案,不得组织未成年人参与处置工作。
《指导意见》要求,全市各级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关心下一代和精神文明创建机构要加强对未成年人集体活动的指导支持,营造开展未成年人集体活动良好的工作环境。一是掌握情况,科学指导;二是搭建平台,提供支持;三是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市未委会办公室供稿)
【文明创建】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倡导共建文明亦庄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积极倡导低碳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不断优化美化区域环境,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共建文明亦庄。一是大力推进环境优化美化。实施凉水河滨河景观工程、河西区配套雨洪造景工程、京津塘高速入口绿化、多个地块场地平整工程等,开展“城市文明加油站”活动,并对多处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拆除,使区域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二是大力推进生态工业进程。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和北京市节水示范区建设,努力实现经济高速发展与环境持续改善的良性循环。其中,区内企业华润协鑫的燃气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在高效发电同时每年减少烟尘排放3713 吨,节约自来水近50万吨;中芯国际通过技术创新推出的自然冷却系统运行四年来累计节电866万度,节约成本623.5万元。三是大力倡导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公益广告等媒介,通过组织培训会、发放宣传材料、举办专题活动等方式进行宣传。举办“低碳减排绿色生活”主题活动,启动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设立绿色出行日和能源紧缺体验日,倡导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等,形成共同促进区域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北京经济开发区工委供稿)
(责任编辑:孟静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