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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驻京部队参加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11-08-05

  为认真贯彻落实《首都“十二五”时期精神文明建设规划》,进一步动员和组织武警驻京部队广大官兵积极参加首都精神文明建设,现就武警驻京部队参加首都精神文明精神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

  武警驻京部队参加首都精神文明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促进警民融合式发展,按照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战略目标要求,以“驻守首都、热爱首都、建设首都---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为主题,以开展“联片共建促和谐”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具有时代特色、首都特征、武警特点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推动武警部队现代化建设、加快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和维护首都和谐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二、 基本原则

  参加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一)以地方领导为主,积极参与。参加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必须在北京市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首都精神文明建设的整体规划和上级的安排部署,积极参与,多做贡献。

  (二)服从大局,保证中心。始终把是否有利于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推动部队现代化建设、加快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作为检验参加首都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根本标准。

  (三)就近就地,量力而行。以现有共建点为依托,以部队驻地为基础,以基层部队为主要力量,从驻地和部队担负任务实际出发,发挥优势,尽其所能。

  (四)讲求实效,重在经常。把参加首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做好经常性拥政爱民工作结合起来,与完成阶段性中心任务结合起来,与部队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力戒表面文章,确保取得实效。

  三、主要任务

  参加首都精神文明建设,以警民共建为基本形式,充分发挥武警驻京部队特点优势,紧紧围绕“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这个主题,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参与创建评选活动、维护社会稳定、绿化美化环境、丰富文化生活。

  (一)配合地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部队政治工作优势,采取多种形式与地方各级党组织适时交流党建经验,共同学习实践党的创新理论,积极配合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政治信念,共同提高党建水平。积极配合驻地各级党组织每年为人民群众办几件见效快、影响大、暖人心的实事,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和警民关系,树立和维护党和政府及武警部队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二)推动首都和谐社会建设。以警民共促双赢为重点,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区县、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和参加“十佳军嫂”、“万名孝星”评选活动,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带头遵守首都文明公约,严格执行群众纪律,树立和传播社会主义新道德、新风尚,争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警种部队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支持地方扶贫工程、温暖工程、希望工程建设。

  (三)参加平安首都建设。扎实开展职能使命教育,不断强化官兵依法执勤、文明执勤意识。广泛开展“创建红旗哨位、争当文明哨兵”活动,努力把每个哨位都建成展示武警形象的窗口,维护首都稳定的基点。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有效的警民联防机制,充分运用好“三警联合巡逻模式”(武警、民警、巡特警),加强社会面控制,严厉打击犯罪,震慑不法分子。积极配合地方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教育,普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人民群众增强知法守法护法意识,自觉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四)参与市民思想道德建设。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协助地方加强和改进思想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适时开展“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教育以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充分发挥北京总队二支队张思德纪念馆、十四支队国旗护卫队和各单位荣誉室、队史馆等国防教育阵地作用,通过开展“警营一日”活动,选派校外辅导员、协办少年军校和组织军训等形式,积极协助地方搞好思想道德和国防教育。积极参加首都志愿者服务活动,力所能及地帮助群众尤其是军烈属、残疾人和特困家庭等困难群体排忧解难。

  (五)支持首都文化建设。充分利用节假日和一些重要活动等契机,与驻地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开展各种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不断满足广大群众增长知识、崇尚文明、健身强体、娱乐身心等方面的需求。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社区(村镇)、学习型警营”活动,大力宣传和推广科普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破除陈规陋习,抵制迷信邪教,以文化建设促进思想道德建设。要充分发挥武警文工团、北京总队军乐团等部队文艺团体资源优势,积极支持驻地开展“唱红歌”、“赞党恩”、“歌声献给党”等文化活动。

  (六)支援首都环境建设。深入开展以“共创文明单位、共建绿色家园”为主题的警地绿化美化活动,结合文明营院绿化美化建设,积极参加首都植树、种草等绿化美化活动;大力开展“垃圾减量分类从我做起”主题宣传和实践活动,抓好一批营区“垃圾分类减量”试点,建设资源节约型警营;积极参加市容市貌环境整治活动,定期组织官兵在重要街道、繁华地区等公共场所进行卫生清除和环境治理;广泛开展“绿色出行、文明交通从我做起”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倡导“做文明军人、开文明军车,树文明形象”,充分发挥部队示范引导作用,为优化首都交通秩序作出贡献。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军队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要努力走在全社会前列”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这项活动中来,努力搞出特色,建出成效。

  (一)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和思想发动,引导官兵充分认清参加首都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参加首都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纳入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整体规划,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重大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带头参加。

  (二)坚持各项制度,严密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建立警地双方领导联席会议、形势分析、检查指导等制度。开展活动要从部队能够办到、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入手,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让官兵受到扎扎实实的教育,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实效。

  (三)深入调查研究,勇于开拓创新。各级要认真研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部队参加地方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把握部队参加地方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色、首都特征、武警特点的精神文明建设新路子。

  (四)虚心向首都人民学习,促进部队全面建设。要把参加首都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作为向人民群众学习、汲取政治营养的过程,作为了解首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过程,学习和借鉴首都改革发展和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成功经验,学习各行各业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学习人民群众的优秀思想品质,提高广大官兵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借助首都科技、教育、人才等资源优势,拓宽部队培养人才的渠道,努力为官兵成才成长、推进部队全面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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