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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人为乐】高鹏:播撒爱的芬芳

撰写时间:2014-07-07 文章来源:首都文明网

  高鹏,男,汉族,1981年5月出生,大学文化,2003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为海淀区看守所六中队民警。参加工作以来,高鹏先后荣获个人嘉奖4次,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敬老志愿者”、“北京市孝星”、“北京市公安局爱民模范”、海淀区十大“明星志愿者”等荣誉称号。

  作为一名普通的80后民警,高鹏开朗、热情,充满阳光。他爱父母、爱生活、爱事业,他在自己的世界里播撒着爱的芬芳,又把这份爱献给了很多素不相识的老人。

  与敬老院老人结缘

  2010年6月的一天,高鹏外出工作路过海淀区翠湖敬老院,恰巧看到里面的老人们正扒着窗户,出神地望着大门口。那一瞬间,他觉得自己的心被什么东西刺痛了,他想到了已经去世的妈妈。妈妈平时也是这样盼着自己回家……高鹏停下车,走进了敬老院。也正是从那一天起,他和这里的老人们结下了不解之缘。

  刚到敬老院时,高鹏曾尝试着用自己的业务知识给老人们讲授如何防范电信诈骗的常识,帮老人解决一些法律上的困难。后来,他慢慢发现,其实老人们最需要的还是心里的安慰,最怕的就是孤独。此后,只要有时间,高鹏就往敬老院跑,为老人们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一次,高鹏正在活动室陪老人锻炼,一名护理人员突然跑过来,说二楼有老人摁了呼叫器,房门被反锁打不开。高鹏立即跑到二楼,从隔壁房间的阳台爬了过去,跳进老人的房间,打开了房门。当时,老人已经面色苍白,神志不清,大伙急忙把老人送到了医院,由于抢救及时,老人转危为安。

  2011年3月,高鹏调到了看守所负责监管工作,每次值完班,他第一件事就是赶到敬老院。工作忙,他就挤休息时间,每周坚持到敬老院做两到三次的义工。有些老人年岁大、生活不能自理,高鹏就自学了理发、按摩,像对待父母一样,精心照顾着这些素昧平生的老人们。他给老人剪指甲、洗脚,陪老人聊天、讲故事,给了老人们最贴心的温暖。

  一次偶然的机会,高鹏在敬老院认识了奎大叔。奎大叔的家离敬老院很近,老人经常过来走动。奎大叔身患残疾,家里还有80多岁的老母亲需要照顾,生活十分困难。高鹏听说后,经常接济老人,这一帮就是整整两年。2012年12月初,奎大叔找到高鹏咨询案件,没说几句,就把电话转接给了表弟何某。电话里,何某言语支吾,闪烁其词,引起了高鹏的警觉。放下电话后,高鹏立即开展工作,查明:何某曾于2008年伙同他人在海淀区当代商城附近,以卖打折商通卡为由,用假商通卡骗走事主4万余元。案发后,何某外逃,被海淀公安分局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高鹏第一时间找到了奎大叔,让奎大叔规劝何某投案自首,老人家欣然应允。当晚,奎大叔给远在新疆的何某打电话,流着泪讲述着高鹏对自己和家人的好,一桩桩、一件件的往事,深深敲打着何某的心,他没有想到,这个非亲非故的警官,竟对自己的家人如此用心。放下电话,何某再也坐不住了,他拿出自己打工赚来的全部积蓄,又东挪西借,凑够了4万元钱,求朋友连夜开车赶往北京。走了三天三夜,12月4日中午,奎大叔带着何某风尘仆仆来到海淀分局看守所。一见到高鹏,何某捧着4万元钱扑通跪下了:“高警官,我来投案!”

  何某动情地说:“我在外面躲了四年,这四年没过过一天踏实的日子,我惦记家里年迈的老母亲,惦记自己的媳妇和孩子,可我不敢回家。高警官对我们家人、对敬老院老人们的爱心和孝心,让我感动,他是一个好人!我期待着早日回归社会,把以前做过的错事都弥补回来。”

  北京电视台、《北京日报》、《新京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晚报》、《京华时报》、新浪网等媒体,先后跟踪报道了高鹏用敬老善举感化在逃嫌疑人投案的事迹,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组建“彩虹春天”服务团队

  谈及这些善举,高鹏坦然的说:“每次为老人们服务,我都感觉看到了妈妈的微笑,很幸福。” 高鹏的话感动着很多人,高鹏的善举影响着很多人。

  在高鹏的带领下,2012年5月25日,海淀区看守所组建以党员民警带头、社会志愿者广泛参与的“彩虹春天”学雷锋志愿服务团队,同时建立专款专用的“爱老助老基金会”。每逢每周六日或重大节假日,服务团队都会到敬老院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为过生日的老人祝寿,送上生日蛋糕;与老人们联欢,表演精彩的文艺节目;帮助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做家务、理发、洗脚;为患病的老人按摩、量血压、测脉搏,给予保健方面的建议;和生活圈子比较封闭且远离家人的孤独老人谈心聊天,向他们讲解安防知识,让老人们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从无形中受益。久而久之,敬老院的老人们与高鹏及“彩虹春天”学雷锋志愿服务团队成员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每次活动结束时,老人们都与团队志愿者难舍难分。

  截至目前,服务团队共招募民警志愿者72人,社会志愿者316人,筹措专项活动基金57517元,先后与敬老院开展各项活动96次,累计时间达到2600小时。2013年3月,“彩虹春天”学雷锋志愿服务团队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学雷锋活动成绩突出集体” 荣誉称号;2013年12月被海淀区志愿者联合会授予“2013年度优秀志愿者服务团队”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