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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守信】陈沫:好警察一诺千金照顾犯人母亲19年

撰写时间:2015-07-02 文章来源:首都文明网

  陈沫,男,1963年5月出生,朝阳公安分局预审大队民警。

  1990年,新警陈沫被分配到酒仙桥派出所管治安,因为工作关系,他结识了和自己年龄相仿的社会青年张某。1992年底,张某因涉入一起特大入室抢劫盗窃案锒铛入狱,爱子心切的张母一下子崩溃了。面对悲痛欲绝、遭人白眼的老人,陈沫站了出来:“家里有我呢。”短短7个字的承诺,陈沫用19年的行动去践行。

  2000年以前,张家住平房,冬天得买煤、买冬储大白菜,夏天汛期得修房顶、铺油毡。这些活,陈沫都会不请自到。

  一年夏天的一天,突降大雨。当时,大风把张家房顶上的油毡给刮起来了,屋里漏得淅沥哗啦。正当张母发愁的时候,只见雨雾中隐约出现一个骑自行车人的身影,那个人正是陈沫。在铺油毡的时候,由于风大雨紧,陈沫一不留神脚下一滑,险些栽下屋顶。他眼疾手快扒住房瓦,才没有摔下来,但是膝盖、胳膊肘被划得鲜血淋漓。张母心疼不已,拿来酒精、纱布要给他包扎,但是转身拿药的功夫,陈沫已经消失在雨雾中。

  19年间,两位老人光住院就不下10次,每次陈沫都是跑前跑后。同病房不知情的病友羡慕不已,感叹道:“你们的儿子真孝顺!”而老两口也都是幸福地笑着,不作任何解释。

  有人把承诺当成一张纸,有人把承诺当成一座山,而陈沫把“家里有我呢”这句话真真正正的放在了自己心里,张某入狱19年间,陈沫照顾张某的父母和妹妹,为张家大小事情操心,同时不断帮扶在监狱的张某积极改造。

  19年中,每逢重大节日,陈沫都会陪张某的父母到监狱探视。由于刑期漫长,张某思想难免会有波动,张某的父母一来电话,十有八九是张某又出状况了,陈沫无论多忙都会抽出时间到监狱和他“唠叨”几句,鼓励他要以正确的态度面对困难、解决困难、战胜困难,走出阴影,树立追求美好生活的信心。

  一天,陈沫在聊天中听张某无意间提到了自已有打乒乓球的爱好,于是他利用休息时间,顶着太阳到体育用品商店买来球拍专程送到监狱。张某法律知识欠缺,陈沫每次看他时就捎去几本法律常识书籍,并建议他订阅相关杂志……

  在陈沫的关心和鼓励下,张某在日常学习、劳动中表现极为积极,不仅自己全力配合民警工作,还主动做起了劝导小教员,协助民警做其他服刑人员的思想工作。由于表现突出,1999年,张某的死缓减为了无期徒刑,2001年刑期减至17年半。2011年9月,张某获得了假释。走出了监狱的大门。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园监狱指导员张军友说:“像这样的改造成绩,在北京监狱系统都非常罕见。”只有张某心里明白,没有陈沫,他走向的可能是人生的另一面。

  19年来,陈沫用自己心中那份最淳朴、最炙热的大爱,扛起了一份本来不属于他的责任,挽救了一名失足人员的生命,点燃了一个家庭的希望。

  陈沫曾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嘉奖6次,荣获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北京市公安局第一届“首都人民警察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提名奖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