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振民同志要求2002年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要抓好五项工作、遵循四点要求

(2002年1月8日)

  在全国文明办主任会议上,胡振民同志提出,2002年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重点抓五项工作:
  第一,抓住一个中心环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推进思想道德建设,把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贯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各个方面、全部过程。
  第二,推进两大资助工程。要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把"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和"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办好、办实。
  第三,深化三大创建活动。要按照"拓宽领域、充实内容、改进方法、提高水平"的思路,推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三大创建活动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第四,表彰"四个一批"。在十六大召开前,再表彰一批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的先进单位,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丰硕成果,为党的十六大营造良好氛围。
  第五,抓好五个名牌项目。是组织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二是继续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三是继续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四是继续开展文明旅游区活动,五是继续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
  为了抓好今年工作,胡振民同志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把握指针,明确方向,进一步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最重要的就是坚持以江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总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全局,对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审示和检查我们的工作。
  二是总结经验,开拓创新。今年将由中央文明办牵头,组织调研,认真总结近年来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各级文明办都要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工作经验。要认真思考精神文明建设中带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认真做好规划工作。中央文明办将制定全国创建工作的总体规划,各地也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制定各自具体的创建规划。
  三是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各级文明办,都要按照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的要求,对照检查自身的作风建设,身体力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在创建工作中,一定不能超越际,脱离民意,去搞那些为领导个人贴金的所谓"形象工程"。决不允许借创建之名行"创收"之实。各级文明办工作人员要注意形象,严于自律,不能给精神文明建设抹黑。
  四是总揽全局,突出重点。各级文明办要学会"弹钢琴",善于谋全局,抓重点,办实事。谋全局,就要做精神文明建设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同时,也要着眼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局,把握好宏观态势,对精神文明建设各方面工作做好统筹兼顾的安排。抓重点,就要正确处理好整体与重点的关系,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工作的推进。办实事,就要集中力量办好作用大影响大的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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