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密云区文明办
时间:2021-10-20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督工作体系。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专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开展监督工作,督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履行监督工作职责。制发《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专项监督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监督对象、监督重点以及监督工作要求,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相关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是强化协作联动,形成监督工作合力。各监督检查室积极统筹协调,加强工作指导,整合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20个镇街纪(工)委监督力量,实现监督工作步调一致、协同高效。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监督单位实际情况和在“创城”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各镇街纪(工)委督促属地各相关职能部门守土尽责、守土有责。构建起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各纪检监察组织分级负责、协调联动、上下贯通的“室组地”联动监督网。
三是加强监督执纪,压实创城主体责任。立足监督再监督职能定位,聚焦创城工作组织领导情况、任务推进情况、党员干部履行职责情况,采取实地督导检查、定期与不定期结合、明查与暗访结合等监督形式,深入重点部门、重点镇街、重点部位开展不间断、全覆盖监督检查。
截至目前,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通过实地督导检查、定期与不定期结合、明查与暗访结合等形式开展监督检查113次,发现问题50个,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工作台账,督促主责部门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
(责任编辑:边玮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