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丰台区文明办
时间:2021-11-09为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营造良好的校园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环境,学院校园内禁止使用及停放电动自行车(含电动平衡车、两轮、三轮、四轮代步电动车等)。2021年10月22日-10月31日,丰台区万泉社区组织50余名中国戏曲学院的在职党员开展校园电动车治理志愿活动,对在校内使用及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将电动自行车清理至校外(南门及东门外)停放,鼓励电动车在校园周边场地有序停放,合理使用公共服务充电装置。此次校园电动车治理志愿活动的开展,清理了校园内停放的电动车,消除了安全隐患,保障了学校师生的安全。
(责任编辑: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