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石景山区创城办
时间:2021-11-15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近日,石景山分局组织区检察院、区生态环境局、区园林绿化局等区内部门,深入首钢东南区1616-020地块,对生态损害修复成果进行踏勘确认,在听取了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院、属地管理单位就开展生态损害鉴定评估、修复工作的情况汇报后,参加踏勘的各相关单位共同就回填的种植覆土厚度、地块四周坡度、边坡稳定度,土壤肥力、保水性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核查。
踏勘结束后,各单位一致认为属地管理单位、责任单位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并对主动履行修复义务的行为进行了肯定,同时指出,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融合山水谋发展,建设首都西大门” 的绿色发展理念,首钢地区将进入大发展、大建设的快车道,属地管理单位、责任单位均要从此事中汲取教训,强化企业员工法律意识,筑牢企业内部监管制度,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下一步,石景山分局将以案为例,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将“生态有价,损害担责”的理念传递至区内各企业。
(责任编辑:张东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