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房山区文明办
时间:2021-11-29根据北京市新冠肺炎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场防疫组工作《关于印发加强市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市场防疫组〔2020〕8号)要求,房山区窦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场监管所、经发办和市民活动中心等行业主管单位持续对“三类场所”“七小企业”、药店诊所、网吧宾馆等市场主体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通报落实情况不到位的企业,及时跟进督促被通报企业的整改情况,努力确保辖区企业主体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责任。
近期新通报90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市场主体,目前,各市场主体均已整改。
11月以来,窦店市场监管所共检查各类主体317家次,公示整改35家次,要求3家药店停业整改。窦店综合行政执法队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三类场所”139家次。经发办共检查150余家“七小企业”。市民活动中心持续对宾馆网吧等文旅行业主体开展检查,共检查21家次,查出的问题均已整改。
接下来,窦店镇将继续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持续加强对商超、农贸市场、餐饮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疫情防控检查力度,严格督促相关市场主体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及时责令整改并予以公示,对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立案查处,确保辖区企业主体全面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责任。
提醒广大市场主体和窦店居民,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落实好市场防疫工作责任,不断健全防疫工作制度,层层压实防疫工作职责,熟练掌握防疫工作技能,坚决落实消杀、清洁卫生、通风、个人防护等具体防疫措施,共同构建更加牢固的市场防疫领域安全屏障。
(责任编辑:王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