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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房山区检察院办理的多个案件获奖

来源:房山区文明办

时间:2021-12-29

  房山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求极致”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精品意识,严把案件质量关,努力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2021年度,多个案件获评北京市检察机关“精品案件”“优秀案件”。

  1.胡某某涉嫌强奸、郝某某、蔡某某涉嫌强奸等性侵类案监督案(承办人:李锦阳),获评北京市检察机关侦查活动监督精品案件;

  2.李某某被寻衅滋事立案监督案(承办人:李艳),获评为北京市检察机关立案监督优秀案件;

  3.督促整治违法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行政公益诉讼案(承办人:张敏、李春琳),获评北京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精品案件;

  4.邵某某猥亵儿童案(承办人:张敏),获评北京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精品案件;

  5.王某某、杨某某等5人重大责任事故案(承办人:李莉),获评北京市检察机关“守初心 护民心”刑事优秀案件;

  6.薛某某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承办人:刘炳坤),入选2020年度北京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王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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