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收到家住东高村镇南宅村李某的诉求,村里发福利去领取时被告知家里其他两位家属没有确权,不能领取福利按规定土地每五年确权一次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需要尽快处理。
“下交”解决村里福利问题
针对此诉求人反映的问题,南宅村两委经核实均不符合相关规定,属于无理诉求。经镇党委与村两委共同商议,决定将问题下交给村民代表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因诉求涉及到全体村民的切身利益,镇三级调研员张秋燕、包村组、村两委班子成员以及村民代表共同坐下来探讨此事。大家围绕“南宅村第三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方案”进行讨论,明确现有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原则。针对此问题,经过镇、村两级与村民代表讨论一致认为,工单内赵某、 李某依据标准不得再享受新一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各项福利待遇。
(责任编辑:吴杉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