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房山区文明办
时间:2021-09-18重型汽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安装排放远程监测车载终端是移动污染源监管的一项重要创新工作,它极大的利用了科技手段来提升车辆尾气污染的监管水平,2020年4月24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北京市重型汽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远程监测管理车载终端安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告》,要求自2020年5月1日起,所有在本市注册登记,或者长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行驶的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在用重型柴油车和重型燃气车,均需自行安装排放远程监测车载终端系统,并与生态部门联网,截至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为确保房山区内所有符合要求的车辆都能按时完成要求,连日来,区生态环境局全面深入公交场站、加油站、检测场、用车大户企业等地点开展“车辆排放远程监测管理安装宣传月”活动,现场发放一封信等宣传材料,告知车主: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条例》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未安装排放远程监测管理车载终端的,将对车辆所有人或者驾驶人处每辆车一万元罚款。且无法通过定期排放检验。截至目前,区生态环境局共出动80人次,入户辖区内公交场站、运输企业、加油站、检测场50家次,发放宣传材料800余份。
(责任编辑:边玮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