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延庆区创城办
时间:2021-10-26
距离2018年11月1日施行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即将年满3年,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将于2021年10月31日正式结束,届时,将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10月22日,延庆公安分局交通支队联合区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等相关单位开展延庆区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主题宣传活动,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快推进超标电动自行车置换进度,提升广大群众的知晓度。
“老旧式的电动自行车如何处理?”“电动三轮车能上路吗?”“电动自行车行车证遗失能补办吗?”……活动现场,民警耐心解答市民提问。与此同时,民警对从2021年11月1日起,悬挂临时标识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禁止上路行驶的政策及超标电动自行车淘汰办理流程等方面进行了细致地介绍说明。另一边,民警对电动自行车行车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进行现场宣讲,并向在场群众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希望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相关交通法规,做合格的交通参与者。
“我们家也有电动车,之前对上牌的相关知识一知半解,经过交警同志给我们讲解之后,我对电动自行车有了全方面地深入了解,这个宣传活动非常有意义。”市民谷先生说。
此次活动对推动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工作奠定了基础,让更多的家庭了解到最新政策,提高了广大市民对电动自行车行车安全问题重视程度与安全意识。后续,延庆公安分局交通支队还将持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宣传工作。
“今年11月1日起,悬挂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如果上路行驶,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以及扣车。”延庆公安分局交通支队安监中队中队长刘宏波说:“提醒广大车主,抓紧对仍保有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合理处置,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责任编辑:张东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