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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台湖镇召开2019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会

来源:通州区文明办

时间:2019-01-21

  为继续贯彻《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台湖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防止爆炸、火灾等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台湖镇2019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台湖镇召开了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会,镇里主要领导、各科室负责人、以及各村书记村长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以“镇党委、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全程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村(社区)全面管理,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居民自觉遵守”为原则,充分借鉴往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成功经验,明确了禁限放范围及时限要求,成立了镇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各职能科室、村(社区)工作任务部署了,2019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安排。2019年延续2018年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台湖镇京哈高速以北的地域(涉及田府、铺头两个村)和镇内16类重点单位周边属于禁放区,要求全年全天候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京哈高速以南的地域属于限放区,全年只有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24小时和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7时至24时,可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内一律禁止燃放。

  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负面效果严重制约和影响着城市的可持续性发展,不仅对空气质量造成严重污染,而且在燃放烟花爆竹期间极易引起火灾和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甚至死亡。同时,在燃放烟花爆竹是所产生的噪音污染和燃放后的大量废弃物,严重破坏了城市环境,干扰了大家的正常生活。

  会议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村(社区)要扎实做好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部署,坚持条块结合,形成工作合力,细化明确责任,层层狠抓落实。严禁在车站、学校、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销售烟花爆竹,加强巡查力度和频次,强化安全监管、禁放看护、应急处置方案实施,保障村、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村(居)民认识到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推动移风易俗,让村(居)民自律、自觉、自愿禁燃放烟花爆竹,秉承传统、摒弃陋习,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新风尚,确保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祥和、欢乐的春节。

  (责任编辑:刘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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