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房山区文明办
时间:2019-03-12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全国“两会”召开前,记者采访了我区唯一一名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房山法院民二庭庭长厉莉。她向记者讲述了当全国人大代表一年来的感受,介绍了她这次带上会的建议内容。
镜头一:厉小法变身厉小代
“厉小法”是厉莉9年前第一次开庭审案后给自己起的网名,自从去年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后,她便又多了一个称呼——“厉小代”,而她也将这第一年时间称为履职“一年级”。
去年1月30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闭幕,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55名北京市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厉莉便是其中的一名。
“我记得那天上午我正在开庭,由于案件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案件审理困难,休庭时已过中午。当我拿起手机想看看时间却发现,一上午我收到了近百条未读微信消息,打开一看,内容竟是一致的——祝贺我当选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厉莉告诉记者,记得当时几个月前,确实填写过一份有关代表候选人的表格,表格填完后,便投入到年底繁重的结案工作中,就把这件事情淡忘了。
这人大代表该如何当?一个多月之后就要上会了,这么短的时间我能提什么建议?代表建议该怎么写?报告应当如何审议?……一系列的疑问在厉莉的脑海里飞过。
镜头二:难忘的18天 繁忙而充实
2018年3月3日是北京团人大代表报到的日子。报到时,驻会记者将厉莉这个“新代表”围了起来,询问她带来了什么建议。“大家对我准备的非法放贷入刑的建议很感兴趣。”
厉莉告诉记者,上会的日子繁忙而充实,她每天都只有四到五个小时的睡眠时间,“每次开全体会议,看见桌上摆放的报告和文件,都会有儿时看到试卷的感觉。我通常是会前快速阅读一遍,做宏观了解,随后对重点部分深入阅读,最后再跟着报告人阅读一遍。”会议期间,她积极参加讨论发言,认真审议各项报告。作为一名“新代表”,她觉得她要更加努力才能对得起“人大代表”这个身份。
镜头三:背起书包上学堂
2018年5月,厉莉参加了人大代表履职的首次培训。作为一名法官,人民代表大会以及“一府两院”的分工和职能是读书时的必修课,对于厉莉而言,这些并不陌生,但这次培训仍让她受益匪浅。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信春鹰讲授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有理论深度,又深入浅出,让我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代表的职责有了更加深刻的思考和认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我国司法制度的讲授,让我深刻认识到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期待不仅仅是个案的定纷止争,而是通过个案引导社会秩序和人文价值。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讲授的我国检察制度和人民检察院的职能和定位,让我对检察制度的发展历程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并对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定位有了更加理论化的认识。”虽然培训已经过去了将近一年,但培训内容厉莉仍历历在目。
厉莉告诉记者,通过学习让她明白,一名人大代表,必须具备发现问题、总结归纳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只有具备这四项能力,才能更好地履职,发挥好代表作用。
镜头四:最珍贵的生日礼物
2018年8月27日至31日,厉莉列席了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作为一名基层代表,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无疑是给她提供了开拓视野、增长见识的平台。
全体会议上各部门作的报告和说明,让厉莉对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有了更加宏观的了解和认识;分组讨论中,各位委员的真知灼见,让她对专业领域的问题有了纵深性和多维度的思考。
厉莉告诉记者,那次人大常委会的议题非常丰富,其中她最关心的是电子商务法草案和民法典分编草案,本想着作为列席代表主要是倾听、学习委员的各种建议。但参会的几位委员却鼓励她积极发言,大家希望能听到基层理论结合实际的声音。
“委员们的话对我是莫大的鼓励。在电子商务法审议的过程中,我提出了将37条第2款,“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修改为“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而我的这一建议也被常委会采纳。在民法典分编的审议中,我结合司法实践当中遇到的问题,提了一些修改意见,并向起草部门提交了相关的调研报告。这些调研报告和建议也引起了各位委员的关注。”
8月27日是厉莉的生日,人大的工作人员给她精心准备了生日面,但这次难忘的列席经历以及相关立法建议被采纳,才是她最为珍贵的生日礼物。
镜头五:去祖辈生活的土地视察
过去的一年里,厉莉先后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两次代表视察。最高人民法院组织代表赴四川视察,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代表赴山东视察。机缘巧合的是,天府之国是厉莉父亲的故乡,而齐鲁大地正是厉莉母亲的老家。
“作为一名法官,我对法检两家的工作是比较熟悉的。因此,这两次视察更像是两次深入的学习。”四川法院系统在环境保护、破解执行难、法院文化建设方面的做法,山东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方面所做的工作,这些都给厉莉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年来,人大代表这个身份让她有更多跳出司法看司法、跳出法院看法院、跳出法官职业看法官职业的机会,而这种第三方视角也给她今后的法官事业指引了方向。
镜头六:深入调研后才有发言权
厉莉很关注民间金融的规范与非法金融的打击这个法律问题。去年,她与相关领域的人大代表一同在全国范围内做了关于民间金融的调研。整个调研过程中,厉莉一行先后与“小微”企业代表、“小贷”行业代表、金融监管部门以及法院各个审判部门的相关负责人沟通交流讨论,详细了解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看待问题的视角。
“6天的时间,我们跨跃42摄氏度的温差,走了东西南北中5个省市,得到了鲜活的第一手材料。”厉莉告诉记者,调研过程中,他们经历了从深圳零上20几度的气温到鄂尔多斯零下20几度气温的跨越,虽然调研过程辛苦,但通过调研获得的那些鲜活的一手素材,却更加坚定了他们继续呼吁规范民间金融、规范非法金融的决心和信心。
不忘初心 继续前行
厉莉认为,无论是“一年级”还是网名中的“小”字,都有很多的意义——代表了起点,代表了珍视,更提示着自己时刻都要有一颗谦逊而自省的心。如今,升入全国人大代表履职的“二年级”,她又信心满满地带着建议上会了。
去年全国“两会”上,厉莉曾建议在刑法中设立“非法放贷罪”,进而规范民间借贷乱象。今年,她仍关注民间信贷市场的规范问题,建议通过民法典立法区分经营性和一般性借贷行为,实现刑法打击与民法规范的融洽。她希望有关民间借贷乱象问题能纳入全流程监管体系。
“2015年,全国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数量超过离婚纠纷,成为民事案件的第一大案由,仅通过法院受理案件情况并不能反映出民间借贷市场纠纷全貌,相当数量的矛盾纠纷并不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民间借贷相关立法的出台具有现实迫切性和必要性。”厉莉呼吁,尽快出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以解决民间信贷监管有法可依的问题。希望在规制民间信贷市场的同时,适当降低民间信贷市场的准入门槛,让更多民间资本在监管下规范参与市场行为。
此外,厉莉还将重点关注“未成年人保护本位”问题。她建议,未成年人的探望制度要以未成年人权利为本位。近年来,在离异家庭中,双方抢夺、藏匿孩子的事件时有发生,给孩子造成了极大的不确定伤害。在这样的事件中,未成年人是最弱势的群体,法律应该为他们代言,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利。所以,她建议,在立法层面,优化现有的探望制度,同时考虑到中国特有的国情和社会伦理特点,适当顾及离异家庭中未成年人的祖父母的情感需求。
针对“社交地缘淡化”的社会现象,厉莉还会就“加强社区建设,构建现代型熟人社会”提出相关建议。
(责任编辑:吴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