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兴区文明办
时间:2019-09-05一、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困难群众通过手机客户端申请社会救助后,街道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审查和受理,并按照社会救助相关规定进入办理流程。
二、简化社会救助申请材料,严格落实减证便民工作要求。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救助,只需提供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和户口本。同时,在申请时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社会救助申请表及授权书》。凡是通过本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查询的内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材料,不能通过核对信息系统查询的内容,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材料。
通过此项举措,极大程度地减轻了困难群众办事负担,更快捷、高效、规范、有效的开展社会救助工作。
(责任编辑:甄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