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房山区文明办
时间:2019-12-04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2019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二个“宪法宣传周”。本次宣传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房山”。
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让宪法走进千家万户,2019年12月3日,房山区石楼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法治宣传志愿服务队的志愿者们在石楼村开展了主题宣传活动。
石楼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所长、镇党委书记焦迎彦同志,镇长仉立民同志,宣传部长常莉丽同志,副镇长潘军同志、王学通同志等所领导参加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们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广泛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引导居民在任何时候都要依法办事,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
此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材料、宣传品2000多份,通过宣传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在全镇范围内营造了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浓厚氛围。
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结束了,但新时代文明实践传法律、习法治永远在路上......
(责任编辑:姚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