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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年均出庭应诉达50余次

来源:西城区文明办

时间:2019-12-06

  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告官不见官、出庭不出声,是社会诟病已久的顽疾。近年来西城区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不断打破这种怪圈。据统计,西城区包括区长在内的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年均出庭应诉达50余次。

  从告官不见官,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西城区做了哪些努力呢?

  建立制度,使负责人出庭应诉有法可依

  为了加强行政机关的应诉工作,2013年2月,西城区制定了《西城区政府及工作部门诉讼案件应诉工作规则》,其中专门规定:行政机关遇有诉讼案件时,该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并对需要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类型进行了规定。

  2015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改并实施,其中明确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此时,西城区制定应诉工作规则实施已有两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

  纳入年度考核,力推负责人主动应诉

  为了贯彻执行好《行政诉讼法》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规定,西城区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要求凡当年发生行政诉讼案件的单位,行政机关负责人至少出庭一次;当年发生行政诉讼案件5件以上的单位,除行政机关负责人外,主要领导也要至少出庭一次。如不能完成上述指标,将根据绩效考核标准予以扣分。

  西城区为何如此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面依法治国、尊重法律、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是每一位公务员的应尽义务,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市民在法庭上面对面,既是一种交流,也能通过案件反思工作中的不足,从而倒逼行政机关不断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此外,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时,一般都会邀请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去旁听庭审,这是难得而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法庭之上,国徽高悬,会促使相关部门深入反思自己工作的不足。

  通过不断加大力度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西城区的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得到了长足的进步:近年来,西城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数量逐年升高,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则逐年降低;出庭应诉的机关负责人从最初的“出庭不出声”已经发展到能够比较从容地参与庭审过程、积极发表庭审意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使行政机关与老百姓的距离更近了,理解更加深了,社会公众更加了解政府机关运作的方式,也对政府工作更加信任,政府作为管理者也更加清楚社会公众的需求与困难,从而更加有的放矢地为人民服务。

  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西城区一直在路上!

(责任编辑:吴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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