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石景山区创城办
时间:2019-12-27近日,鲁谷街道干部及社区书记在市民服务中心四层集中学习《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对照《条例》7项职权和7项职责,大家纷纷表示:《条例》将“吹哨报到”和“接诉即办”机制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让我们街道人做起事来可以腰杆更直、底气更足了!大家相信,在《条例》的施行下,各方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将会更高,在基层疏痛点、通堵点、消盲点的能力也将显著加强,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将得到大大提升。
会上,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梁汉同志对《条例》内容进行了领学,强调了《条例》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对核心亮点“赋权”和“明责”进行了详细学习。
办事处主任杜立明同志强调:《条例》确定了基层街道建设“四个标准”,街道由行政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把工作聚焦在公共服务、社区治理、城管管理三个方面;街道将更加明确在理顺“条、块”关系中如何发挥作用,一系列赋权赋能、力量下沉的手段,也将成为落实街道服务功能定位的基础,破解基层工作“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治理难题。
党工委书记李先侠同志指出:《条例》是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的生动实践,填补了街道办事处责任多、事务繁杂却缺少明确法律赋权的空白,职责进一步清晰、拥有行政执法权,使街道可以更加“理直气壮”地管好自己的事、干好自己的活,困扰基层治理的一系列难题将通过法规途径得到解决。同时,他要求街居全体干部要先学一步,认真深入学习《条例》内容,把握核心内涵,为明年1月1日施行《条例》做好准备。
(责任编辑:张东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