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宣传教育

石景山区:视频探视,让亲情不被隔离

来源:石景山区创城办

时间:2020-04-16

  “法官,我实在是太想女儿了,见不着她我日夜难安,您帮帮我吧!我就想看看我的宝宝最近好不好……”电话里,说到对女儿的思念,申请执行人刘某几次哽咽。

  疫情期间,刘某以邮寄立案的方式,申请强制探视现由前夫抚养的女儿。承办人曲建月接到案子后,第一时间与她取得联系。

  在耐心听完申请人的讲述后,曲建月立即与被执行人张某电话沟通。经过半个多小时的交谈,了解到被执行人的情况和他抵抗探视的原因:

  原来,双方当事人育有一子一女,判决离婚后,由刘某抚养儿子,张某抚养女儿。女儿随张某居住在北京,儿子跟随刘某父母居住在内蒙古,刘某常年在北京工作。

  “法官您评评理,她把儿子扔在内蒙古,我从北京大老远跑去看儿子,每次也只有几个小时的探视时间,她倒好,想来看女儿就能看到,这对我是不是不公平?而且现在疫情期间,非本小区人员不得入内,我也不能带着孩子跑到外面去吧,孩子的安全谁能负责?”

  张某在电话里“振振有词”,并且明确表明与前妻沟通不畅,长久以来双方矛盾愈积愈深,不希望她来探视。

  针对双方之间的矛盾,法官决定分头开展调解执行工作。

  在与申请人刘某的沟通中,法官考虑到疫情期间各社区安全检查比较严格,外人进出不大方便,便与刘某商量改变传统的接走孩子的探视方式,而改为微信视频探视。为了孩子的安全和健康着想,刘某同意了此方法。

  取得申请人同意后,曲建月又联系了被执行人张某,劝说既然日后张某也要探视儿子,那彼此就应该互相配合,也有利于亲子关系的健康发展。而且申请人已经在探望方式上进行了退让,也能看出来母亲是真心关心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张某一直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不仅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节严重甚至将面临罚款、拘留的处罚。

  经过曲建月动之以情、释之以法,张某同意刘某采用微信视频探视女儿,并约定了视频探视开始和结束的时间。

  过了约定的时间后,曲建月再次打电话回访刘某,确认探视结果。

  “谢谢您法官,看到女儿我就放心了!”刘某的语气里满是欣喜与感激。

  挂了电话,曲建月在自己的工作记录上写道:

  1,进一步对被执行人进行劝导,争取形成长效探视机制,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2.视频探视,让亲情不被隔离。

  (责任编辑:张东霞)

  • 0
    表情-挺你
  • 0
    表情-搞笑
  • 0
    表情-伤心
  • 0
    表情-愤怒
  • 0
    表情-同情
  • 0
    表情-新奇
  • 0
    表情-无聊
  • 0
    表情-路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