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房山区文明办
时间:2020-07-01近日司法部发布了《司法部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房山区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房山区法律援助中心以“应援尽援”为目标,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和水平,使更多的困难群众方便快捷地获得有效的法律援助。
优化队伍,建设“社会法援”
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依托专职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法律援助工作者全面开展法律咨询、案件办理、普法宣传等服务活动。
规范服务,建设“高效法援”
入驻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加强窗口软硬件建设,采用前店后场的工作格局,为群众提供综合性一站式服务。
推行举措,建设“便民法援”
对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重度残疾人,根据受援人需要,采取电话预约的方式,由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上门提供审查、受理、代书等服务。
监管案件,建设“质量法援”
通过旁听案件庭审、同行评估、案件回访等多种途径,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源头把关、过程跟踪和事后回访,不断提升案件质量。
开展活动,建设“惠民法援”
开展法律援助四季行活动,每年针对不同人群组织专项维权活动六次,通过以案释法、法律咨询、文艺汇演等形式,开展主题活动百余场次。
2019年房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14件,其中行政诉讼案件1件,民事诉讼案件375件,刑事辩护案件438件,解答法律咨询8321人次,提供法律帮助1382人次。
房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法律服务惠及民生的作用。
(责任编辑:张东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