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日报
时间:2021-12-14方闲
一说乡愁,我就会想起余光中的同名诗——从家书上的“邮票”到前去与新娘会合的“船票”,再到母亲的“坟墓”和那湾“浅浅的海峡”。进一步想,无微不至的日常化乡愁,乃是乡音——只要在家乡出生、长大,就注定成为此生“第一语言”源头的乡音。在贺知章的《回乡偶书》里,直到“鬓毛衰”也“未改”的,是它;作为“人生四大乐”之一的“他乡遇故知”,交谈时用到的,也是它。在家乡待的时间越久,乡音越是超过出生证、身份证的籍贯符号,它是那样顽强、密实,任你巧舌如簧,抑或精通许多种语言,雄辩之际,稍不留神就会“露馅儿”。乡音于人,差不多像痣之于皮肤。
许多年前,我从旧金山赴香港,替一位友人给他在报纸副刊供职的朋友陈先生打电话,竟然一“谈”如故,让我忘乎所以。我失口问:“您是台山汶村人?”他惊叫:“是啊!你怎么知道?”我暗说糟糕。彼此虽然用粤语交谈,但他的乡音明显,而汶村这著名大村的居民都姓陈,所以我才敢这般断定。情急之下,我以“您的文名海外谁不晓得”搪塞。他听了很高兴,非要请我次日上茶楼一叙乡情。
还有一次,我盘桓在旧金山唐人街的一家杂货店,见一对来自家乡的母子进店,母亲有三十多岁,儿子有七八岁。母亲此来不仅是购物,还进行母语教育——她拿起一瓶腐乳,教儿子用台山话念贴纸上的名字。儿子应该是在旧金山出生的,虽然在家不得不以少得可怜的方言与父母沟通,但上学时说的净是英语,他口中的“腐乳”竟然也带有英语的成分,听着别扭。母亲不遗余力地纠正,那孩子别着舌头,有些狼狈。我差点儿和当妈的说:“不要难为孩子了,将来他很可能不用说中国话,但乡音也许是他最后遗忘的,顺其自然吧!”但我嫌唐突,只是百感交集地看着他们。
美国的国土辽阔,居民迁徙频繁,这般迁徙,几乎荡平了所有乡音的壁垒,只留下细微到非美国人难以觉察的差异。读随笔作家比尔·布莱森的书,方知在北卡罗来纳州的奥科拉科可岛,当地居民操着一口浓重而神秘的方言,“使得来访者有时认为他们闯入了某个伊丽莎白一世女王时期英国遗留下来的前哨基地”,那里还保留着“自从莎士比亚放下他的鹅毛笔以后就不再有人听到过的词汇”。然而这种有趣的方言,从1957年开始渐渐消亡,因为那一年联邦政府修建了连接大陆和这座小岛的桥梁,游客大量涌入。更有趣的是,数十年后,岛上的中年人群体又开始发起复兴方言的运动,他们不仅回归长辈的说话方式,而且口音比长辈还重。研究者的解释是:他们想把自己与游客以及从大陆迁来的人区别开来,才夸张了方言的特征。
有这样一种说法:汉语是我们随身携带的行李。我仍嫌粗疏,比书写更方便、更直接的乡音才算。是故,乡音乃终极的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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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