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通过各项安全宣传教育及回收工作,延庆区道路上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明显减少,那么,驾驶员文明驾驶情况如何,合规的电动车是否都按照规定上了牌照……日前,记者带着这些问题,跟随延庆公安分局交通支队民警进行了现场采访。

在妫水南街与湖南路交叉路口处,一辆违规电动三轮车行驶在人行横道上,被交警拦下并进行了批评教育,提示驾驶员为了自身交通安全,在过渡期结束之前尽快妥善处置该车辆。

不一会儿,从马路另一旁又驶来一辆快递车辆,驾驶员不仅没有按照规定安装“京C”号牌,还未在规定车道行驶,且未佩戴安全头盔,但持有相应的三轮摩托车驾驶证。

“您现在驾驶的是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了,您手里的行驶证上写得很清楚,驾驶摩托车必须佩戴头盔。”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对其未佩戴头盔、未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首违警告”。交警提醒,驾驶证每个周期只有12分,若记满,快递从业人员需重新学习考证,才能从事相关工作。

与此同时,城管执法人员来到香水园街道新兴西社区,通过周边走访、张贴通知等方式联系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车主,告知车主尽快淘汰、处理违规车辆,对于未按规定向执法队主张权利且不自行清理的车辆,执法人员将依法进行清拖,统一进行销毁。

“我们将严格落实市、区行动部署,配合各街道开展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综合治理工作,完成好‘僵尸车’清理拖移工作。同时,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同合作,全力做好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治理工作。”香水园街道综合执法队队员董亚洲说。

据了解,近年来,为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净化交通环境,治理违规电动三四轮车非法上路、乱停乱放等顽瘴痼疾,北京市多措并举,组织开展“断源头、强执法、整秩序”等专项行动,并于2021年7月发布《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

通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过渡期内上路行驶时,应当遵守相关通行规定,违反通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依法查处。

此次治理行动中,执勤民警向上路行驶车辆驾驶人发放宣传提示卡,开展面对面宣传提示,对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重点查处违规车辆闯红灯、逆向行驶、在人行道上行驶、违法进入主路行驶、违法停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等违法行为。

“我们将持续加大路面秩序整治,严查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并提示市民佩戴头盔。”延庆公安分局交通支队延庆中队副中队长毛永说,“过渡期内,我们也提醒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尽快淘汰、处理违规车辆,并使用合法交通工具,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