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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未成年人的知心“检察姐姐”

来源:房山区文明办

时间:2022-01-10

  近日,全国妇联发布《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房山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张敏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张敏同志自2012年起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扎根基层一线未检工作10年。她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宗旨,开展“打击、保护、预防、帮教、救助”相结合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努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后获评个人二等功、房山区“三八”红旗手、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个人、北京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房山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获评“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刚柔并济,立足职能保护未成年人

  依法履职,办理好每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是张敏检察官的办案宗旨。一方面,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刑事犯罪。近三年共办理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36件40余人。其中,办理的邵某某猥亵儿童案获评北京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精品案件。该案的成功办理为猥亵儿童罪的认定提供了借鉴和参考。另一方面,对未成年人严管厚爱,积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她组织协调成立“新起点扬帆观护基地”房山分站,为涉罪未成年人参与社区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活动等创造条件。近年来共成功帮教25名涉罪未成年人,其中6人通过努力考上大学继续深造,4人返回校园继续接受教育,15人找到了相对稳定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探索公益,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随着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工作的开展,涉及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公益诉讼工作也逐步成为张敏检察官的工作重点。围绕“未成年人吸烟”“向未成年人售酒”“短租住房违法接纳未成年人”等问题,张敏检察官带领团队办理了7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聚焦未成年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等与众多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相关的领域,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履职,对损害涉及众多未成年人利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其中,“督促整治违法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北京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精品案件。

  法治教育,提高未成年人自护能力

  “捕诉监防教”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五项基本职能。张敏检察官及其所在办案组联合房山教委开展“法治教育山区校园行”专项活动,在燕山地区十所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主题巡讲。传统的授课方式之外,张敏更愿意采取孩子们喜闻乐见的方式,寓教于乐地送法进校园。或是采用“校园模拟法庭”实景体验式教学,让学生扮演检察官、法官等法庭角色;或是制作普法短视频,如《未未讲自护》《你不知道的检察院》等普法主题微动画;又或是依托两微一端和检察服务e站等线上平台,开设的“检察官普法e课堂”,开展云端法治教育,如视频连线互动的“网络直播课”、录制可回放重复观看的“网络公开课”等等,让老师、家长和孩子们都能学有所获。

  延伸职能,彰显关爱妇女儿童的检察温情

  办案之外,我们还能为孩子们做些什么?这是张敏检察官一直思考的问题。为了未成年被害人的身心健康,她严格落实双向保护原则,提供司法救助、心理疏导、身体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的综合多元化救助。近三年,推动落实未成年被害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对近20余名受害未成年人开展心理辅导,提供小额爱心资助10余人次,司法救助1人次,累计救助金额近万元。为了校园环境的安全,就教师侵害学生的类案制发检察建议。为了妇女儿童的长效保护,她带领团队推动会签《研究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工作措施》《关于加强涉案困境未成年人保护的会议纪要》等多项文件,促进多项未成年人保护制度落地生根。

  和张敏一样,在一线默默耕耘的检察人员还有很多。下一步,房山区检察院的未检干警们将继续积极履职、能动司法,为迷途少年指引方向,为被害儿童恪尽职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履职尽责,为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贡献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王健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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