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谷区文明办
时间:2021-09-088月11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实施情况到大华山镇开展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沈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屈志奇、李福芝、王昕、尉欣、张东伟以及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参加。大华山镇党委书记崔成立、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斌、镇人大主席耿国海陪同检查。
实地检查
检查组一行来到大华山镇梯子峪村精品民宿(桃花坞)和老杂散劣果园进行实地检查,听取了相关情况汇报。
镇党委书记崔成立表示
《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体现了鲜明的首都特色,是保护绿水青山的重要举措,我们要进一步发挥好《条例》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增强群众生态保护的法治意识;继续加强《条例》内容的普及宣传,推动《条例》全面落地实施,不断完善镇域内山、水、林、田的保护制度,保护好镇域内的生态屏障,推动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沈洁指出
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此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紧扣法规条款,增强执法检查实效,为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法治支撑,推动《条例》精准有效实施。
二要积极推动绿色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执法检查组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深入基层群众,加强宣传引导,精准聚焦关键问题,持续探索平谷区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的新路径,为推动生态涵养区高质量绿色发展凝聚共识、汇集合力。
三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要树立绿色发展意识,将生态涵养与经济发展有机衔接,为平谷农业、林业、果业、产业插上文创和科技的翅膀,打造休闲旅游精品特色,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富民增收。
(责任编辑:张东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