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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商铺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电池 封!

来源:大兴区文明办

时间:2021-11-08

  11月1日,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接到辖区居民举报,在社区底商有一家电动自行车商铺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电池。接到举报后,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区市场监管局、辖区综治办、派出所对涉及到的社区底商一电动自行车销售点进行了联合检查。

  检查中,联合检查组对该销售点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电池进行了逐一检查,发现有20块电池存在改装情况,联合检查组对改违规销售电动车电池场所进行查封关停,没收改装电池,并对该小区物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情况,依法进行了约谈。

  在此,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提示广大市民,电动自行车进行加装改装后,会导致原件与改件不兼容,或原件无法承受改件的强度,致使电动自行车极易发生自燃及车身断裂现象,从而引发火灾。另一方面,由于电池容量发生变化,改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就必须重新配备充电器,市面上很多改装车充电器使用劣质、甚至翻新的电子元件,价格低廉。有的劣质充电器散热风扇损坏失灵,有的充电器没有过热过载保护,容易把电池充坏,长期发热工作,就很容易引起火情。

  无论您是消费者还是销售商,都严禁非法拼装、加装、改装

  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务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同时,电动车及其电池不能进楼入室。

  北京市对发放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的3年过渡期已于10月31日结束,11月1日起超标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对于存在驾驶拼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车辆予以收缴。

(责任编辑:边玮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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