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石景山区创城办
时间:2022-03-242022年,石景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抓住“两大机遇”,牢牢把握“两个关键”,加快推进“三区建设”,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主线,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以促进区域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目标,统筹污染防治和生态扩容,统筹资源节约和保护环境,统筹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水平建设好首都城市西大门,努力建设“天蓝、水清、土净、地绿”的美丽石景山。
王瑞超 石景山区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严格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强化碳排放控制目标约束作用,不断完善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机制,聚焦能源、产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创新发展。大力开展能源节约和能效提升,严控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开展年度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强化重点碳排放单位减碳责任,加大综合执法力度,组织完成年度履约工作。组织我区纳入全国碳市场的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完成数据报送和核查工作。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持续深化“一微克”行动,尽最大努力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实施氮氧化物(NOx)减排专项行动。强化重型柴油车排放监管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强化环卫车辆电动化;对“煤改电”居民用户过质保期设备进行更新,巩固“无煤化”成果。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治理行动。督促企业使用符合标准的低VOCs含量产品,对生产、流通环节的涂料、胶粘剂、油墨、车用油品等产品加强抽检;对重点行业VOCs进行全流程管控。
提升城市环境精细化管控水平。强化各类施工工地(场站)“六项措施”及“门前三包”落实;开展裸地生态治理和林下植被补种,持续开展“揭网见绿”;提升道路清扫保洁水平,推进机械化清扫保洁向背街小巷、公园、广场等区域延伸。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以重大活动、空气重污染等时段为重点,会同周边区共同排查,处理跨区域大气环境问题;动态完善空气重污染应急绩效分级及应急减排清单,实施分类、分级差异化管理,空气重污染期间,加强督查检查,发挥对重污染的削峰降速作用。切实提升科技支撑水平。充分发挥大气精细化管理平台,定期对各街道空气质量进行排名,对排名靠后街道进行帮扶;开展尘土残存量检测及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应用覆盖街道、重点企业的VOCs高密度监管网络,实现VOCs精准治理;利用热点网格、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技术,实施精准执法、联合执法、“点穴式”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大气违法行为。
全面推进碧水保卫战
落实好“三水”统筹,推进本区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确保地表水水质稳定达标。落实会商机制,针对水质问题制定并实施治理方案。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饮用水保护,开展全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强执法监管,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标。加强地下水保护,定期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和监督性监测, 编制地下水水质保持方案。深化水环境治理。加强工业污染防治,整治入河排污口,污水直排、混排等问题排口动态清零。落实涉疫污水监管,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污水排放管理,确保涉疫医院、集中隔离点等污水消毒到位。落实监督指导,实施覆盖到各街道的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体系。
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
持续强化建设用地风险防控。严格源头管控,加强对重点监管单位和高、中风险企业的监管。强化规划统筹,合理规划用途。对超过土壤风险筛选值的地块开展污染状况调查。严格管控风险,未依法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修复的地块,生态环境、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不得批准与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无关的项目。持续开展生态修复和未利用地保护。严格未利用地保护,加强对未利用地巡查检查,依法查处发现的堆存垃圾、侵占使用等情形。巩固完善防治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危险废物收运处置能力,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及时组织清运重点管控生活垃圾。加强培训指导,推进土壤环境监测,强化执法监管,规范相关行业健康发展。
不断强化生态保护监管
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指数(EI)力争同比提高。强化“两线三区”全域管控、“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持续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减量提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日常监管巡察工作,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保护重要生态空间。加快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和综合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工作。严格落实林长制,坚决维护“绿线”严肃性,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严格生态环境风险防范管理,加强对危险废物、辐射安全监管,完善环境应急体系,开展应急演练,筑牢区域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扎实做好生态环保综合执法工作
发扬生态环境执法铁军精神,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研究制定《2022年石景山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重点工作》,梳理共计十大类53项生态环境执法专项任务。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开展固定源综合执法,规范开展日常和专项“双随机”工作,落实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执法监测联动等工作要求,全面提升综合执法效能。
持续深化环境监测
以健全科学独立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为主线,统筹落实大气、水、声环境监测任务。持续做好PM2.5和TSP高密度站点监测工作,拉网式开展重点企业VOCs专项监测。开展地表水评价、河长制以及入河排口监测工作,加大对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巡检力度。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联合开展北京市平原区地下水环境背景值及“双源”地下水环境监测调查工作。开展功能区环境噪声、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以及信访噪声监测。
来源 | 石景山区生态环境局 北京石景山
(责任编辑:王健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