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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调研组到大兴区调研

来源:大兴区文明办

时间:2019-06-10

 

  6月4日,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调研组到大兴区调研。实地察看了旧宫镇首农·中科电商谷、西红门镇大生庄村及鸿坤金融谷。在区人大代表服务中心召开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伟主持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介绍调研目的,副区长李强汇报了大兴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副主任师宏亚介绍了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区委书记周立云介绍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副市长隋振江介绍了北京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总体情况,与会同志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刘伟同志指出:土地是农村最重要的资源,土地权益是农民最基本的权益,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一环,是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北京市高度重视土地制度改革工作,在疏解整治促提升、推进减量转型发展的背景下,试点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强调:⑴高度重视全国人大关于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征求意见工作,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征收等方面提出具体修法建议,反映了特大城市在土地制度改革方面的立法需求。⑵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业承包、农村集体所有荒山荒滩租赁等法规评估中,研究土地制度改革问题,并建议研究制定和修改城乡规划条例、土地管理条例等法规,着力破解在设施农业和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方面遇到的制度瓶颈问题。⑶结合督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统筹规划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议案,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立法建议。⑷积极研究市人大代表和有关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宅基地管理立法的议案和建议,及时作出回应,提出处理意见。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廖晓军指出:自授权改革试点以来,北京市、大兴区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高度重视、高位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特别是在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强调:⑴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论述,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土地权益,让农民更多分享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红利,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确保改革行稳致远。⑵在规范管理的前提下,给农村、农民实现产业融合发展解决好用地问题;要推动建立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支持农民把集体经营权建设用地转化成土地的股权,将土地增值收益更多留给农业、农村和农民;要在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中依法维护好、保障好农民的土地权益,开辟农民通过土地转化资本获取资产性收益的途径;要依法界定农村土地征收范围,依法规范征收程序,不断提高补偿标准;要体现农民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的财产价值,提升农村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⑶结合中央对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继续积极探索,丰富试点内容,为起草乡村振兴促进法,建立完善农村土地管理法律制度提供更多的实践支撑。

  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汤国滨、陈亚奎、王瀚、王继永,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公室领导,市委农工委领导及区领导邵恒、张德广陪同调研。

(责任编辑:张东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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