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晚报
时间:2019-07-11道家学说源起很早,据班固言,是在有历史记载之初,见《汉书·艺文志》:“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术也。”老子也不例外,所述还是为了人君治理天下。尽管五千言在今天看来并不很长,然而要说用一个字或者几句话就能概括《老子》这部著作,显然有大言惑众之嫌。若真能如此,又谈何“经典”?有趣的是,每当提及《老子》,很多人依然习惯说它的核心是一个字——“道”。
“道”是什么?按照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字书《说文解字》的解释:“道,所行道也。一达谓之道。”按照辞书之祖《尔雅》的解释:“道,直也。一达谓之道路。”按照《方言》的解释:“道,导也,所以通导万物也。”以上解释,显然和老子之“道”不太搭,因为,他要说的是“常道”。
“常道”在帛书本中作“恒道”,后来因为要避汉文帝刘恒的名讳,改作“常道”。《易·系辞上》有云:“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老子十分智慧,他在开篇第一章就强调了“道可道,非常道”、“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无”是老子的本体论,“有”是老子的宇宙观,前者言本质,后者说发展,表明了“道”是抽象的,虽然难以言说、难以名状,但却是天地万物的初始,是永恒的运行变化规则。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第四十二章),他还说“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第五十五章)。
在老子之前,先民敬畏“天命”,把“天”视为人类的主宰。如《诗经·大雅·大明》:“明明在下,赫赫在上。天难忱斯,不易维王。天位殷适,使不挟四方。”老子不信“天”,他最伟大的贡献便是明确了“道”的概念,并以此来系统阐述其认识论、宇宙观、人生观和政治观。老子认为,道是运动的,是变化的,是有规律的,正所谓“周行而不殆”(第二十五章),而宇宙是相对的,“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第四十章)。他指出:“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这段话的大意是万物生长,我观察其循环往复之理。芸芸所有,都会各回其本。回归到本来就是“静”,这叫作“复命”。“复命”是永恒的变化规律,即为“常”。知道这个永恒的变化规律,就是“明”。不知道永恒之道,胡作非为,便会有凶险。知道“常”的样子就是“容”,能“容”才会有“公”,大“公”才是“王”,“王道”合“天”意,“天”意就是“道”法,合于“道”才会长久,才终身不会有危险。仅仅六十余字,包含了两个“道”字,勾勒出一个“知常、有容、公平、天下归心(王)、德配于天、行合于道”的朴素的哲学架构。
在王弼版《老子》中,全文八十一章有三十七章出现了“道”字,合计七十六次,各有侧重,且含义不尽相同(亦有言论认为“道”字只出现了七十三次,因无关本文“论道”之旨,在这里不作详谈)。
老子主张要像水一样柔弱低调,“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他还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第二十五章),认为人、地、天、道依次效法,万物都应该循道而行,告诫人君“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第三十七章)。“自然”、“无为”是老子论道的关键词,“道”不是有意识的造物主,它不会主宰也不会占有万物,而是任其自然发展;“无为”并非无所事事、无所用心,而是要人们特别是“侯王”不要妄自作为。
《韩非子·解老》这样概括:“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理者,成物之文也;道者,万物之所以成也。故曰:道,理之者也……圣人观其玄虚,用其周行,强字之曰道,然而可论。故曰道之可道,非常道也。”三国时期王弼在《老子指略》里的解读更加明了:“老子之书,其几乎可一言而以蔽之。噫!崇本息末而已矣。”所尚之本是自然、无欲、无为;所息之末,是欲得、妄作。韩非子、王弼都是研究老子的大家,他们的阐释如今读来仍有启发。不过,若要真切体味老子之道,依靠“如是我闻”或者“照本宣科”肯定是远远不够的,我觉得最好是在通读全文的基础之上,把意思相同或者相近的段落归纳到一起,再细加品读,像老子在第四十一章所说的那样,能“勤而行之”才好。(李之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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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桑爱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