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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百名“文明北京新市民”中投票评选10名“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获奖者的启事

撰写时间:2011-02-12 文章来源: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按照首都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主题活动部署,市委宣传部、首都文明办、市流管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资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联合开展了宣传树立“文明北京新市民”活动。经过基层推荐、专家评审,确定了100名“文明北京新市民”。 北京日报、北京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文明北京新市民”的先进事迹进行了广泛的宣传,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根据《关于开展“文明北京新市民”典型宣传活动的通知》(精建办[2010]13号)文件规定,100名“文明北京新市民”将参加2006--2010年度“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的评选,并从中产生10名。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第一,评选10名“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获奖者,根据群众网上投票支持率、百名“文明北京新市民”评委投票支持率和“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评选办公室支持率,按权重折合分值,计算出每位候选人得出的相应分数,按照分值由高到低排序。

  第二,按照分类得票数量,支持率第一名,赋予100分分值,按名次依次递减1分分值。群众支持率占权重50%,百名“新市民”评委投票支持率占权重30%,“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评选办公室支持率占权重20%,将三项得分分别折算后相加,就是每位候选人的最后得分。

  第三,将百名“文明北京新市民”按得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取前10名入选,但每个推荐单位入选者不得超过1名。

  自今日起首都文明热线(https://www.bjwmb.gov.cn)刊登“文明北京新市民”人员名单和简要事迹,并接受群众网络投票。投票时间为2011216日——222日。欢迎广大市民群众踊跃投票。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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