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北京市文学艺术奖评选工作日前启动,评选工作组共收到符合参评条件的申报作品217部,涵盖戏剧、电影、电视剧、广播剧、音乐作品、文学作品和其他类作品,现将参评作品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6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参评作品有异议,请向第十一届北京市文学艺术奖评选工作组办公室提交书面意见,并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公章。联系邮箱:whc@bjxcb.gov.cn

附件:第十一届北京市文学艺术奖公示作品名单

第十一届北京市文学艺术奖评选工作组办公室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