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视觉空间,打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自7月中旬以来,全市城管执法部门集中开展非法小广告清理整治行动,维护城市文明形象,保障市民合法权益。现曝光一起平谷区典型案例,以作警示。
案情回顾
近日,平谷区滨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平谷区文建胡同三中外墙上有喷涂内容为“工程钻孔水锯切割”字样的小广告,执法队员按照小广告中的电话号码追查到小广告张贴人员,经调查,当事人王某在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随意喷涂、张贴非法小广告,行为已构成违法。当事人王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依法进行处罚 责令恢复市容
王某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四十一条中“任何人不得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悬挂、张贴宣传品、广告,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等处刻画、涂写、喷涂标语及宣传品、广告。违反规定的,责令清除,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平谷区滨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对当事人王某作出罚款人民币4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立即清除张贴的所有非法小广告。若当事人拒不清除或清除不彻底,城管部门将委托专业保洁单位进行清理,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当事人王某承担。
在执法队员的监督下,当事人王某对其张贴的非法小广告进行了清理。
▲案例警示
城市是我家,管理靠大家。非法小广告不仅严重破坏市容环境卫生,扰乱社会秩序,其背后还可能隐藏着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城管执法部门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务必提高警惕,切勿轻信,更不要参与张贴、散发。也请相关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合法宣传,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