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淀区文明办
时间:2021-10-2910月27日,海淀镇召开《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动员部署会。海淀镇领导班子及机关各部门科长在镇机关参会,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接诉即办”工作人员,各二级单位下属单位负责人在各单位视频会议室参会。会议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朱海斌主持。
会上,海淀镇副镇长李昌凌从《条例》立法思路、《条例》规定两个主要方面进行了解读。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鲍军和颐和农工商公司“接诉即办”工作具体负责人李松就“接诉即办”工作经验进行了交流发言。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朱海斌强调,在“接诉即办”工作中,要深化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理念;要完善工作机制,提高问题处理能力,以钉钉子的精神着力解决群众难事;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严格落实首接负责制;要主动治理、未诉先办,集中破解共性难题。
镇党委书记苏建华对《条例》的贯彻落实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条例》立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升对“接诉即办”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加强党建引领,以宣传学习落实《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接诉即办”工作水平;三是树立为民情怀,不断完善“接诉即办”工作机制,为地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责任编辑:王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