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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区刘家店镇召开接诉即办“下交”工作交流研讨会

来源:平谷区文明办

时间:2022-01-10

  1月7日,刘家店镇召开接诉即办“下交”工作交流研讨会。镇党委书记、镇长、人大主席、组织委员、副镇长、土地科、司法所、环境办、村书记、人民调解员等1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镇组织委员侯斌对《关于进一步完善平谷区接诉即办“下交”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介绍并深入解读,重点强调了“下交”的概念、范围、主体和程序等内容。与会人员结合各分管领域积极讨论,围绕“下交”的内容、流程、组织保障、评议团人员等方面踊跃发言并提出意见建议。

  镇人大主席贾保忠指出:

  要端正态度,正确认识和对待“下交”机制,要服务于基层治理,走出刘店经验。围绕诉求件如何“下交”、“下交”评议人员构成、哪些诉求件适合“下交”、诉求结果的适用等5个方面作出指导。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晓臣要求:

  要梳理“下交”相关流程,规范评议人员和程序,“下交”完后要跟进后续结果。要对“下交”诉求件提前进行研判,匹配适用的“下交”,不能出现新的矛盾,最终要通过“下交”方式实现德治,弘扬正能量,以公众舆论、道德约束实现村民自治,形成基层治理的有效手段。

  镇党委书记逯艳敏强调:

  一、明确“下交”的意义

  确定“下交”范围和目的,“下交”是基层治理的切入口,能够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一是完善村规民约、优化村风民风。二是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打铁还需自身硬。三是规范村民自治章程,因村而异制定。四是充分发挥网格员机制,全程全链条全员全要素管理。五是注重培养基层治理队伍,充分发挥村两委、党员、村民代表、人大代表、乡贤在乡村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贯彻执行接诉即办工作机制

  一是“解”,能解决的解决。二是“调”,涉及到双方矛盾要及时调解。三是“交”,上两步解决不了的、解决不满意的进行“下交”评议。四是“法”,评议也解决不了的,走司法程序解决。

  三、落实好镇、村两级职责

  一是明确镇级职责。与各村研究制定本镇方案与流程,组建“下交”议事团成员库,辨析、研判“下交”的事项,指导村党支部组织“下交”全过程,做好后续系统治理与持续办理的跟踪,强化包村组力量,形成“下交”机制。二是明确村级职责。做透“解决”与“调解”再“下交”,村级要申请“下交”,镇村共同商议,规范稳妥有效组织“下交”,持续跟踪“下交”办理过程,切实提高“下交”工作意识,争创“下交”示范村。

(责任编辑:王健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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