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警示范佩戴安全头盔。
市交管部门昨天通报,今年一季度,本市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已致44人死亡,其中有27人未佩戴安全头盔,占比61.4%。今天上午,交管部门在全市多地同步启动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集中宣传日线下活动。
在朝阳区三里屯路南口(太古里路口),现场设置了案例释法、互动问答等多个主题板块,市民可参与集章打卡,集齐全部印章即可兑换一顶安全头盔。不少市民积极参与,在互动中学习到了交通安全知识。
今年1月7日,在顺义区火寺路,一名电动自行车骑车人由南向西左转时,与一辆直行的重型半挂货车相撞,骑车人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后经调查,骑车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方未按规定让行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根据世卫组织的报告,佩戴头盔可以降低79%的严重脑损伤风险。”交管部门介绍,佩戴头盔能有效缓解发生事故时头部遭受的撞击力,起到有效防护作用。5月1日,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将原来规定的“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调整为“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规范佩戴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乘员头盔”,同时将原来允许在驾驶人座位后部的固定座椅内载一名未成年人的年龄,从12周岁以下调整至16周岁以下。交管部门提示电动自行车骑行人牢记并践行“骑车戴头盔,乘车戴头盔,喝酒别骑车,不闯灯、不逆行”,安全、文明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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