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人打一架不算什么!”“复制别人的小作文没关系!”“出卖自己的手机卡挣点‘零花钱’也可以!”......
同学们,这些行为可能涉及故意伤害、侵犯著作权、为他人犯罪充当“工具人”。
9月4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猛作为北京四中房山分校“法治副校长”,为该校学生带来了一堂生动的“开学法治第一课”。
“看到同学们一张张朝气蓬勃的面孔,我更加感受到自己肩上的这份责任。作为大家的法治副校长,我愿将法治的‘种子’播进每个人的心田,帮助同学们树立法治意识,学会用法治的眼光观察世界,用法治的方式解决问题,让法治成为你们青春路上最坚实的‘护身符’。”
现场响起热烈掌声,欢迎徐院长为大家授课。
“法律并非凭空而来,它是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一点一滴积累的‘智慧包’,是现代社会的运行基石,在保障个人权利、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徐院长以历史为轴,从我国春秋时期的“铸刑书”讲到《唐律疏议》,再延伸至如今的民法典,为同学们梳理了法律从“规矩”演变为“文明”的进程,引导大家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自觉遵守法律。
“学生为什么要学法?法律真的只是大人的事吗?”徐院长抛出的两个问题,引发同学们的思考与热烈讨论。
学法既是“自我保护的盾牌”,也是“融入社会的钥匙”,更是“实现理想的基石”。徐院长结合房山法院审理的“打篮球变打架的故意伤害案”“侥幸帮信被判刑”等典型案例,劝诫青春期的同学们遇事要三思而后行,真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筑牢心中“公平正义”的根基,让未来的理想之路走得更稳、更远。
“同学们,尊法、学法、守法,最终都要落实到‘用法’上。只有这样,才能将学到的法律知识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添砖加瓦’。”
课程最后,徐院长向同学们发出青春寄语,希望大家“尊法于心、学法于常、守法于行、用法于需”,让法治的种子在思想中萌芽、于行动中生长,最终茁壮成为既能守护自己、也能照亮他人的参天大树。
整堂课激发了同学们浓厚的学法热情,增强了同学们的法治认同和法治信仰,让每一位同学深刻感受到了法治的温度和力量。
同学们纷纷表示,新学期迎来新气象,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将以法治为引领,脚踏实地、稳步前行,让法治精神照亮人生每一步,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