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安排,现将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一)参加面试确认

请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参照模板(附件2)填写《参加面试确认书》,经本人签名,于2023年5月15日16:00前发送扫描件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邮件标题为“考生姓名+确认参加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面试”。

(二)放弃面试确认

考生如放弃面试,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023年5月15日16:00前发送扫描件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邮件标题为“考生姓名+放弃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面试资格”。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5月16日(星期二)9:3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

资格复审须考生到招聘单位现场提交资格复审材料,各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中国共产党早期北京革命活动纪念馆(岗位代码01-15)

资格复审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五四大街29号北大红楼四层450会议室,联系电话:010-52208890;

2.香山革命纪念馆(岗位代码16-17)

资格复审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红枫路1号院1号楼香山革命纪念馆东门办公室215,联系电话:010-62876007转8030、8026;

3.北京市对外传播交流中心(岗位代码18):

资格复审地点:北京市通州区览秀西路A5办公区东门3号楼3455室,联系电话:010-55560847;

4.北京市电影事业发展中心(岗位代码20):

资格复审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揽秀西路A5办公区东门3号楼3423室,联系电话:010-55560908;

(三)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1.北京市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本人页、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

5.要求工作经历年限的,提供相关年限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和劳动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面试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所提供原件审查后即退交本人,复印件材料不再退还;

2.原则上不得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

3.由于资格复审未通过或自愿放弃资格复审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岗位,按照该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通知考生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考生同时递补;

4.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齐全有效资格复审材料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5.请保持报名时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通讯畅通,若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资格审核贯穿招考、聘用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立即取消面试资格,不予聘用,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全部责任由本人承担。

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