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未成年人实施严重不良行为以及遭受性侵害和暴力伤害等情况越来越多的受到社会关注,如何让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及时改正错误回归正轨,让遭受性侵害、暴力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摆脱心理阴霾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2022年,北京市公安局法制总队五支队立足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本职,充分发挥市局未保办牵动、指导、服务、监督职能,主动作为,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基本遵循,依托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积极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同时指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共同发力,推进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训诫帮教,以及对遭受性侵害、暴力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工作。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代局撰写《未成年人训诫帮教救助工作规范》,并推动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民政局三家单位完成《工作规范》的会签和实施。
该规范将全市公安机关办理的违法犯罪案件所涉及未成年人的训诫帮教救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明确了职责任务:固化前期经验结果,明确了公安、团委、民政三方部门在未成年人训诫帮教救助工作中的具体职能分工,发挥专业优势,协同配合开展案件办理、训诫帮教、救助安置等工作;建立了沟通机制:使 公安、团委、民政三方确立主责部门,通过常态化联席会议形式,畅通信息沟通渠道,确保资源共享,实现部门间共管联动;细化了工作流程:逐一明确委托服务标准、帮教效果评估、救助工作流程等事项,为今后工作提供更具有操作性、执行性的指导;扩大了服务范围:将专业帮教救助服务的对象扩大为全市公安机关办理案件中实施严重不良行为的全部未成年人,专业救助服务对象确定为全市公安机关办理暴力伤害等刑事案件中需要救助的全部未成年被侵害人,实现了两个“全覆盖”目标。
自2022年6月1日至今,在市公安局、团市委、市民政局,以及北京市多家青少年社工事务所共同努力下,共训诫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791名、开展帮教工作5417人次,救助遭受性侵害、暴力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912人次,有效降低了涉未成年人不稳定社会风险,取得突出成效。其中更是涌现出海淀区17岁盗窃少年“小钊”经公安、社工训诫帮教后改善偏差认知和不良行为习惯,最终走向工作岗位;房山区被继母虐待的“小馨”经多方联动,开展心理、身体、经济,权利等方面救助,最终修复心理创伤回到生母身边;顺义区参与恶性群体欺凌事件的13岁女孩“小枫”经过50次耐心帮教回归正常学校生活等经典案例。
该《工作规范》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基本实现了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的有效衔接,开创了多部门联动共管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形成了“共建、共通、共管”的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首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