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决定,授予40个单位“全国模范法院”称号,授予65名同志、追授4名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其中,海淀法院温泉人民法庭庭长秦硕获“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据了解,秦硕从事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12年,审结涉未成年人案件12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信访案件。首创少年审判“首审责任制”,建立法官与涉诉未成年人“一对一”精准保护工作模式,获评“首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案例”。
她打造以审判为中心、前置“警示+预防”审前防御机制、后置“帮教+救助”判后保护机制“2+1+2”防护型少年审判“海淀模式”,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治理,获评北京法院司法改革“微创新”优秀案例。她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打造“律荫小筑”少年法庭法治教育品牌,为学生、家长、学校定制各类法治教育课程和情景模拟剧数百场,辐射影响范围涵盖北京市中小学校10万余人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师法治培训工作,为全国落实“双减”政策提供校园法治保障新路径。
海淀法院党组号召全院干警传承发扬“为人民不计功利、想事业甘于奉献”的海法精神,以秦硕同志为榜样,立足主责主业、聚焦大局大势,见贤思齐、挺膺担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海淀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奋力谱写现代化强区高品质海淀新篇章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