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庄镇召开“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镇领导班子成员、各村(社区)书记、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镇纪委书记刘志勇传达了市、区两级警示教育大会精神,结合全镇2022年发生的党员违纪违法案件,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并提出三点要求:

· 要严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监督 ·

党的纪律是规范党员干部思想和行为的标尺。全镇党员干部要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敞开胸襟接受监督,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牢固树立党员意识,增强党性观念,敬畏党纪国法,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腐蚀,老实做人,清白为官、干净做事。

· 要坚持依法用权,保持清正廉洁 ·

党员干部要坚持秉公用权、依法用权、阳光用权、廉洁用权,自觉在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不超越边界、不任意妄为、不逃避约束,防止因一念之差开启贪欲腐败的大门,防止因一时之失而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

· 要加强道德修养,保持立身准则 ·

党员干部要自觉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注重锤炼人格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自觉摒弃低级趣味和庸俗行为,切实把精神追求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要在管好自己的同时,管好身边人,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在廉洁自律方面发挥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