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经营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指出,药品零售企业可按照药品储存要求设置自助售药机销售乙类非处方药,但不得销售甲类非处方药和处方药。《公告》规定,自助售药机放置地址在许可证“经营地址”项下注明。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应当覆盖自助售药机,自助售药机的药品销售、更换、检查及药品有效期管理应当纳入企业计算机系统。
该《公告》触及民众购药的一大痛点,想必在推出后会受到不少人的欢迎。目前虽然宣称24小时营业的药店不少,但是很少有药店真正做到。药品快递业务也得到了普及,但仍难以做到随叫随到。当夜深人静,家人突然出现头疼脑热的小毛病,上医院不值得,又没有药品可用,自助售药机就可发挥出雪中送炭的作用。目前国家药监局力推自助售药机,正是因为其可大幅提升民众购药的便捷度。
除了让购药更便捷,还能进一步激活乙类非处方药的市场竞争。医院主要销售处方药和部分甲类非处方药,药店几乎成为乙类非处方药最主要的销售场所,市场具有一定的垄断性。包括医院和超市在内的很多区域出现自助售药机,乙类非处方药的销售渠道有望大幅拓宽,进而打破乙类非处方药销售渠道单一的局面,通过更加激烈的竞争,促进乙类非处方药提质降价。
正因为自助售药机有诸多好处,此前一些地方曾进行过积极尝试。比如2018年12月,北京首家可售药便利店落户朝阳。2021年9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文件,允许在商超、24小时便利店等场所开设经营乙类非处方药。2022年5月,西安首批自动售药机投入使用,特点是将自动售药机安装到了部分医院的门诊大厅里……多地的试点让自助售药在商超、24小时便利店、医院等不同的场所出现,但覆盖范围仍很窄,没有形成规模。此次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有望在全国范围推广和普及自助售药机。
各地零星的探索没有上升为大范围推广,与自助售药机还存在一些风险,地方推广仍有顾虑有关。比如甲类非处方药不能在自助售药机上售卖,有些人可能对此难以理解,进而产生意见分歧。此外,乙类非处方药虽然可以自助购买,但任何药都有毒副作用,都不能滥用,购药者需要得到用药指导,自助售药机却难以实施指导。自助售药机售假、因更换不及时导致药品过期、人为破坏导致药品被盗或被掉换等现象都可能发生,应该做好防范。
在线上线下售药渠道日益增多的当前,民众便捷购药的拼图上不应缺乏自助售药机这个重要的一块。若想让民众能够轻松自助购药,监管部门和相关企业就应该因责任更大而感到不轻松,强化日常监管,探索适应自助售药机的用药指导模式,才能做到趋利避害,让民众经此售药途径获得更大的便捷和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