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网络交易平台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佣金、抽成、会员费、技术服务费、信息服务费、营销推广费等收费行为,切实降低经营者负担。消息传来,迅速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
这些年,平台经济发展如火如荼,但乱象频出也是客观事实,收费之乱就是一大槽点。从“高抽成”到“坑位费”,从“必须参加”的促销活动到“强制摊派”的运费险……这样那样的“费”层层叠叠,计算方法复杂、项目不够透明,令经营者的利润一减再减,甚至“减无可减”。而且,由于当下互联网平台普遍存在规模效应,双方权利并不对等,入驻商家很多时候只能被动接受。此前,对于“二选一”“运费险”“仅退款”等争议点,相关部门已经出手治理。而此番《指南》征求意见作出一般性指引,表明常态化监管正在路上。
平台和商家,一个设场子、一个来摆摊,本是互相成就、合作共赢的关系。若是任由一方随意而为,不择手段榨取利润,罔顾乃至侵蚀另一方的生存经营诉求,不仅是对公平交易环境的破坏,也势必影响行业发展前景,成为另一种“竭泽而渔”。如面对个别平台的高额收费,已有一些中小商家被迫退出市场。不论这是被挤压到临界值上的无奈,还是以“撤摊子”的方式表达抗议,都会降低消费者的选择权、满意度,进而损害平台的信任感、美誉度,造成“双输”“多输”。
如今,我国平台经济已经成为一个覆盖面广、包容性强、开放度高的生态系统。数千万网络经营主体、众多灵活就业人员、9亿多网络消费者,都是支撑其持续繁荣的关键要素。如果说,过去“跑马圈地”时期,社会舆论也好,平台发展策略也罢,都主要聚焦于保护消费者、规范商家行为。那么现在,随着相关法规的推进和管理经验的积累,消费环境逐步改善,大家越来越意识到,我们也需要更多倾听经营者的声音。他们面临怎样的难处和压力,如何才能更好轻装上阵,增强盈利能力?尊重市场运行规律,关照各方发展需求,才可能真正“财源滚滚”。
眼下,平台经济已经进入新阶段,过往“收割流量”的盈利模式难以为继,迫切需要开拓新的增长模式继续做大“蛋糕”。眼光放长远,尊重广大中小商家的合理诉求,尽可能给经营者减负,也是在给平台经济本身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