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已成功订购某某某演唱会门票,请在15分钟内支付票款……”此类诈骗信息,竟然顶着国家严格管控的合规号段“1068”,出现在大量用户的短信列表。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审理的一起民事公益诉讼案,揭开了“1068诈骗案”的来龙去脉:涉案1068号段资源最初由两家公司申请获得后,交由武汉某信息科技公司运营。通过层层转租、转借,北京某科技公司、安徽某信息公司、原河北某网络科技公司又依次获得了该号段的短信发送权限。

层层转租就是“1068”沦为诈骗工具的原因所在,合规号段的使用权已经成了个别企业的“盈利资产”。根据规定,1068码号用于非经营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企业申请后严禁擅自出让、出租。广东某科技公司、无锡某网络公司作为号段使用权的持有者,首先违反了仅限自身使用的要求,背离了合规运营的义务;武汉某信息科技公司运营、北京某科技公司、安徽某信息公司、原河北某网络科技公司作为利益链上的下游主体,同样踩踏了信息服务的基本底线,“接力”把该号段推向诈骗犯罪的深渊。

基于违法基础上签订的合同,并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也难怪尽管6家公司签署的每一份协议中都约定“禁止转租转售码号或短信发送权限”,但没有一方真正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协议成了应付监管的程序性流程,企业集体“签而不履”,实质是把商业利益凌驾于法律义务之上,不仅公然漠视用户信息安全,而且严重侵蚀社会信任根基。据调查,该案所涉诈骗信息累计发送量达6525条,受害人受骗金额从几百元到十余万元不等。

每一个非法转租1068号段的公司,或许并没有直接参与最终的诈骗过程,但都为诈骗犯罪行为大开方便之门。从这个意义上说,非法转租者即便不是诈骗的主犯,也无异于诈骗犯罪的共犯。非法转租者真的不知道具体运营的公司拿这些号段干什么吗,就那么放心地任其使用?这也是为什么,虽然本案所涉电诈短信的发送方是原河北某网络科技公司,但法院当庭判令6家公司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共计50万元。严厉的判决不仅彰显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的坚定立场,还为号段运营全链条划定了清晰的责任红线。无论身处链条的哪一环,只要参与号段非法转租、为诈骗行为提供“隐身衣”,就要为误导用户认知、助推诈骗发生付出法律代价。

遏制合规号段诈骗乱象,不能光靠公益诉讼发出震慑,还需加强监管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号段审批后,应建立动态核查机制,定期核验号段使用权的持有者是否按申请用途运营号段,一旦发现其擅自转租号段等现象,应该及时冻结使用权限,从源头切断利益链。同时,还应升级技术监测能力,实时筛查相关号段发送的短信内容,识别到疑似诈骗话术,便快速精准定位发送主体,叫停违规行为。

通信资源绝非可以随意转租的“摇钱树”,任何一个“枝节”的失守,都可能构成对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害。让用户不必对着合规号段发来的短信提心吊胆,应成为司法机关、监管部门与每一家号段运营企业的共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