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涂改、损毁长城保护标志;参观游览区有经营性收入的,应当优先用于长城保护……近日,《北京市长城保护条例》全文公布,每项条款都承载着对于文化遗产的敬畏与珍视。
一砖一石,铭刻历史沧桑;蜿蜒万里,诉说文化辉煌。长城,凝结了中华民族勤劳与智慧的结晶,传承着自强不息的精神根脉。从壮美如画的八达岭长城,到险峻雄奇的箭扣长城;从“天下第一雄关”居庸关,到“万里长城独秀”的慕田峪……北京域内长城横跨六个区,全长520.77公里,堪称中国长城文化史卷的精华篇章。如何更好守护这份独一无二的珍贵财富,一直是首都文化建设的重要课题。《条例》将诸多具体事项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标志着北京长城保护向着规范化、科学化又迈出坚实一步。
长城是我国现存规模最大的文化遗产,文物本体又历经了千百年的自然侵蚀和社会影响,要实现整体保护殊为不易。近年来,北京先后开展了百余项长城保护工程,成立了全国首个长城保护修复实践基地,出台了一系列相关规划,再到如今《条例》出台,这一过程充分展现了北京立足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坚持首善标准,保护好传承好长城文化遗产的责任担当。更令人鼓舞的是,这个过程不是政府部门的“独角戏”,而是全社会的“大合唱”。比如,在长城沿线六区乡镇,数百名长城保护员组成队伍,“一人一公里”参与长城遗产监测。“乡亲守护家乡长城”成了共治金名片,再次生动彰显了,文化的主体是人,保护传承的主体也是人。
进一步看,让历史文化遗产走进日常生活才是最好的保护。长城文化远不仅在于文物本身,更在于与周边地理环境相互依存。此番《条例》也把“利用与传承”设为独立章节,强调遗产保护与创新利用的平衡。眼下已有很多有益实践,特别是在赋能文旅融合方面,各区都有“高招”——孵化长城文创品牌,开发“长城国礼”“长城雪糕”等特色文创产品;启动八达岭长城特色旅游活动,推出“长城+研学”“夜长城”等旅游项目……当长城文化叙事从“静态展示”向“动态生长”转变,也一定会带动更多人了解长城、保护长城。
“它一头挑起大漠边关的冷月,它一头连着华夏儿女的心房”,传唱至今的歌谣,表露着中国人的长城情结。以《条例》为新契机,探索新时代长城文物和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利用新路,古老长城将不断焕发勃勃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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