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毒不食子”,说的是身为父母,即便不能为孩子创造多好的条件,却也不会做伤害孩子的事。可现实中,偏偏就有狠心、歹毒、残忍的父母,对孩子甚至亲生骨肉做出种种令人发指的事。

既然不配为人父母,法律上叫“不适格”,那就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全国两会上,最高法工作报告不仅点名河南法院审理继母虐待女童案,“刑事民事同步审理,对继母依法定罪判刑,并判令变更抚养关系、赔偿人身损害”,还给出一组震撼数据:依法撤销997名不适格父母监护人资格,对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父母依法发出人格权侵害禁令435份,同比分别增长66.7%、90.8%。

不是法律太冷漠,而是对于冷酷无情的父母,唯有采取断然措施,才能帮助其孩子摆脱生活上的苦难、肉体上的折磨、精神上的摧残,不至于落下终身的残疾甚至丢掉性命。

这绝不是危言耸听,透过被点名的河南继母虐待女童案,就可见不适格父母到底有怎样的表现。法院认定,被告人许某某长期以来对其监护的未成年人琪琪等人实施饿、殴打、骂、逼吃屎尿、用针扎舌头、指甲缝等处,给琪琪大量服用泻药。经鉴定,琪琪的前额部、鼻根部、胸部、下腹部等多处身体部位均存在大量不同程度的陈旧性损伤痕。许某某将琪琪捆绑期间,采用各种方法体罚折磨身体极度虚弱的琪琪,最终琪琪因外伤及外伤后的化脓性感染、饥饿、寒冷等因素致急性循环功能衰竭死亡。即便不是亲生,那也是一个鲜活的生命啊,怎能如此残忍,简直毫无人性。

除了赤裸裸的暴力施虐,更多不适格监护藏在日常的失职与恶意之中:有的父母生而不养、弃之不顾,常年失联缺位,任凭孩子在困顿中挣扎,把法定抚养责任抛在脑后;有的夫妻反目后恶意裹挟,将孩子当作报复筹码,抢夺藏匿、阻挠探望,用孩子的情感痛苦宣泄私愤;还有的父母扭曲失德,非但不教孩子向善,反而教唆偷窃、阻断教育,把孩子拖向歧途,沦为成长路上的污染源。这些行为或残暴、或冷漠、或自私、或扭曲,非但不能给孩子以爱,还会给孩子造成挥之不去的伤害。

亲情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血缘更不是施暴的挡箭牌。监护权不仅是权利,更是法定责任,“天下无不是的父母”,从来不是包庇恶行的借口。 法律的亮剑,彰显的是对未成年人最坚定的守护。撤销不适格父母监护权,不是拆散家庭,而是不让家成为孩子最危险的地方;不是不近人情,而是守住人伦底线。当人性泯灭、亲情缺位,司法必须及时兜底,为孩子筑起安全屏障。

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关系问题,不只是家事儿那么简单,不是你生养的孩子就有资格任意处置,甚至生杀予夺。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利剑始终高悬,让不适格父母退出,就是让孩子跳出魔爪的控制,走出非人间的地狱,拥有一个相对安全幸福的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