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首都文明办了解到,2021-2023年度首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候选名单开始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15日至21日。
为展示首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丰硕成果,推动各类创建活动持续深化拓展,今年本市组织开展2021-2023年度首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评选表彰工作。工作启动以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各区各系统高度重视。首都文明办依照《首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评选表彰和管理办法》进行综合审核并征求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形成了2021-2023年度首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候选名单,并通过市属媒体和首都文 明 网(https://www.bjwmb.gov.cn)进行社会公示。
候选名单公示时间为9月15日至21日。公示期间,市民群众对候选名单如有质疑,可通过传真向首都文明办(传真010-55569520)实名书面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