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骑乘电动自行车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人年龄限制等条款迎来全新调整。连日来,公共文明引导员利用周末时间,深入学校周边、重点路口、公交站台等点位开展普法宣传,提前为市民解读新规、划清重点。

3月21日上午,西城区引导员走进官园桥路口西北角,联合交警共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他们向等候红灯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递上宣传手册,耐心讲解新规要点:“5月1日起,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都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同时也提醒大家,骑自行车须年满12周岁。”一位外卖小哥接过宣传页认真阅读后说:“头盔我天天都戴,但不少新规细节还真不清楚,谢谢你们的提醒。”

与此同时,西城区另一支引导员队伍在长安街沿线三个路口及南横街路口同步开展宣传,在手持引导旗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秩序的同时,见缝插针向过往市民普及新规要点,让文明出行理念深入人心。

昌平区引导员多点发力,在公交站台、校园周边及9个重点路口开展新规普法宣传。现场,引导员们向过往市民发放宣传折页、讲解新规核心内容,对不文明骑行行为进行柔性劝导;他们还把普法融入日常服务,在清理站台垃圾、规范码放共享单车时同步科普安全骑行知识,引导乘客有序乘车、为市民指路时,也不忘贴心提醒一句:“骑电动车记得戴头盔,安全第一。”

宣传现场,一位带着孩子等车的家长接过宣传单后感慨:“平时没太关注这些新规,今天才知道孩子骑车还有明确的年龄限制,回去一定跟家里人都强调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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